第三百零八章 搞個典型案例出來!(2 / 2)

老唐很快找光明分局,分局自然沒什麼意見,隻要雙方都同意,他們自然是可以幫忙主持的。

就是有一點比較奇怪,那個潘有雲居然說不想取保候審了,想進看守所!

“不是,你這好不容易取保候審成功,為什麼又不想了,你以為這是什麼地方,想進就進想出就出?”分局內,辦案民警沒好氣地說道。

潘有雲指了指自己的臉道:“同誌,我真的不想在外麵待著了,你是不知道啊,我這幾天被人揍得太慘了……”

也不知道那些公司老板的家屬從哪裡得到的消息,說潘有雲取保候審出來了,於是就在他家附近蹲他。

見了麵就直接開揍!

偏偏潘有雲現在是取保候審期間,他連手都不敢還。

也就是那些人還注意點,所以潘有雲隻是外表看起來有點鼻青臉腫,但連輕微傷都算不上。

太危險了,潘有雲覺得還是進裡麵待著比較好。

雖然現在那些人隻是揍他,但保不準哪天就有人想動刀子了,到時候他要是噶了咋辦,好死不如賴活著!

辦案民警聽得目瞪口呆,隻能說這年頭的奇葩事有點太多了……

兩天後,騰達律所。

王文燕哭的稀裡嘩啦都想給老唐跪下,被老唐趕緊阻止。

“現在你不要著急,隻是拿到一部分錢了,你丈夫的案子還沒做完,所以先等等好吧。”老唐勸說道。

王文燕點點頭,是啊,丈夫還在裡麵呢,希望趕緊把這個事結束吧。

第二天一早,老唐拎著手提包一路來到了光明區法院,今天就是正式開庭的日子。

結果到了刑庭門口發現,這門還沒開呢,就在外麵等著。

等了沒一會兒就發現有熟人到了,那熟人正是夏光玲還有另一個檢察官,兩人今天是要作為公訴人出庭的。

雖然雙方之前談的不愉快,但老唐還是禮貌性的打了個招呼。

也不知道咋回事,這兩位女性檢察官的眼圈都特彆黑,眼珠子有點通紅。

老唐想了想還是開口道:“夏檢察官,還有這位檢察官,早啊,看兩位的樣子好像沒睡好啊,怎麼回事?”

他這話不說還好,說完後就看到夏光玲和另一個檢察官對他怒目而視!

老唐頓時有點不解道:“夏檢察官,雖然咱們之間不太對付,但也沒必要這麼仇恨大吧?一個案子而已。”

終於,夏光玲忍不住開口道:“唐律師,我們為什麼沒睡好難道你不知道?你之前搞出了那麼大的動靜,難道你以為隻需要公安機關介入就行了?”

老唐在過年期間弄進去了兩百多個人,老葛加班加到爆炸,檢察院也不遑多讓!

那麼多的案子需要審查,自然就得加班了。

老唐聞言頓時閉上了嘴,轉頭看著一邊的牆壁吹起了口哨,今天的風兒好喧囂……

他現在連人民路派出所都不敢去,生怕老葛和他玩命……

雖然他有瀕死護佑,但這種關鍵技能肯定要用在合適的地方,隻是沒想到檢察院這邊也是這情況……

好不容易等到門開了,老唐趕緊坐到被告代理人的位置,然後開始閉目假寐。

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有人進來,王文燕一家人,居海清都坐到了旁聽席上。

鄭總和陳靜也到了,雖然很自信,但他們也想第一時間知道這個案子的結果。

隻不過看看旁聽席的情況,兩人還是坐在了靠近門的地方。

等了好一會兒,合議庭到位,庭審開始。

還是刑庭的正常流程,審判長敲響了法槌:“傳被告蘭保勝到庭!”

隨即兩個法警將蘭保勝帶到了法庭上。

接下來就是驗明身份,以及一些例行的詢問,比如以前有沒有受過刑事處罰之類。

很快法庭調查開始,公訴人宣讀起訴狀。

起訴狀內容也沒什麼特殊之處,這個案子在證據上最起碼看起來是很完備的,敲詐勒索證據確鑿。

隨即審判長問道:“被告人,起訴狀內容是否聽清?”

蘭保勝這邊點點頭道:“聽清了。”

審判長再次問道:“起訴狀指控是否事實?”

“不是事實!”蘭保勝沒有任何猶豫便說道。

審判長也沒什麼表情,接著問道:“被告人對起訴狀指控罪名是否有異議?”

“有異議,我沒犯罪。”

夏光玲麵無表情,但是那副黑眼圈讓她看著一點都不嚴肅。

審判長問完然後就是公訴人的訊問,基本上和以前差不多。

反正蘭保勝這邊全部都不認,他沒有犯罪。

老唐這邊在公訴人舉證完成後便開始進行辯護。

“首先,蘭保勝在舉報元和公司之後,並沒有通知該公司,相反,是該公司從其他人口中得知蘭寶勝舉報後主動聯係他的。”

“其次,公訴人的證據三錄音中我們可以知道,蘭保勝首先提出說要對方給予其勞動補償金,但是公司這邊沒有直接沒有回答,相反,他們主動提問,問蘭保勝給多少錢可以撤回舉報!”

“然後,對於公訴人主張的證據五錄音以及證據八的收據,蘭保勝在第三次見麵結束後便已經準備提起勞動仲裁,而他計算後的勞動補償金一共是十五萬左右。”

“因此,在又一次被元和公司叫去後,他有理由認為公司給的錢就是勞動補償金,而且綜合來看,元和公司這邊早就有準備,對於蘭保勝提出的勞動補償金刻意規避,不斷的想把蘭保勝的注意力引到拿錢撤銷舉報方麵……”

“綜上所述,蘭保勝一直的目的就是索要勞動補償金,其並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應當被判決無罪!”

旁聽席上,鄭總突然動了動,他有點坐不住了,要不是陳靜拉著他,他都想站起來反駁幾句。

因為……他真的就是那麼做的。

而老唐這邊說完,審判長看向了公訴人這邊:“公訴人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夏光玲很快便道:“對於被告代理人的說法,我方並不認同。”

“在雙方最後一次見麵的時候,蘭保勝接收了元和公司的轉賬五萬元,並且在附有‘撤銷對元和市政綠化有限責任公司的舉報’的收據上簽了字。”

“因此可以認為,蘭保勝確實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審判長又看向了老唐這邊:“被告代理人?”

“我認為公訴人完全忽略了所有證據的關聯性,從最開始,蘭保勝就沒有主動聯係過元和公司,相反,每一次都是元和公司主動聯係他的。”

“包括撤回舉報給錢的話,也是元和公司說的,蘭保勝並沒有說過,而且,元和公司對每一次的談話都進行了私下錄音。”

“而在最後一次的談話中,蘭保勝已經提起了勞動仲裁,而且證據顯示,申請書副本也已經送達元和公司,所以元和公司是知道對方準備要多少補償金的。”

“結果元和公司依舊刻意回避補償金,但是卻把賠償金額和補償金設置為同一金額,故意混淆,誘導蘭保勝簽字,綜合來看,我說元和公司處心積慮想讓我的當事人坐牢,有問題嗎?”

夏光玲張了張嘴,不過還是沒說話。

雙方最後陳述,審判長宣布休庭。

老唐看著手中的材料,他有預感,這個案子可能會成為典型案例!

最高法必須得對這方麵進行規定了,勞動者就算是為了索要賠償金而舉報,那也不應該認定為敲詐勒索!

因為賠償金是他應得的,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能做個典型案例也算給老周一個交……誒老周好像民庭法官啊……

咳咳,大家都是光明區法院的,給誰不是給啊,你就說給沒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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