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補償是什麼嗎,送兩次保養!”
“剛買的車還沒開出店門就撞了,就送兩次保養,這糊弄誰呢,我反正不可能接受,要麼換車,要麼你們把錢給我退了!”
對麵的蘇主管臉色更黑了,這些事肯定不是他一個主管能決定的,但沒辦法,老板這麼要求,他也隻能照辦。
隻是在說話之前他不由自主地看了看李婉婷兩人,主要是騰達律師這個名頭還是很唬人的。
“童女士,還有這兩位律師,這大家都知道吵架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對不對,我們現在的重點是解決問題。”
“童女士那輛車,就倒車的時候後麵稍微和牆柱擦了一下,補個漆修複一下就行,根本不影響,她張嘴就要換車或者退款,那怎麼可能呢。”
“我們公司乃至於廠商那邊都對退換車有嚴格的規定,必須得符合規定才行,不是說我們故意難為她。”
“更不用說她還是我們公司的老客戶,之前就在這邊買過車。”
童雲玉這邊聽得更不耐煩了:“你還說我是老客戶啊,你們就是這麼對待老客戶的,新車一下子變舊車了,想讓我接盤啊!”
到底是中年婦女,這張嘴之間就儘顯威力。
“不要說的那麼難聽,怎麼就是接盤了,那發生這樣的事我們誰都不想看到啊。”
“而且都說了那隻是個小問題,你以後開車也會有這種小剮蹭的,不可能避免,怎麼就是接盤啊?”
接二連三的被懟,蘇主管的語氣也有點不耐煩了,說出來的話很生硬。
童雲玉這邊已經氣的臉色發紅,正準備開吵,旁邊的李婉婷開口了:“蘇主管對吧,首先我要聲明一下,你們公司以及廠商的規定,那隻是你們的規定。”
“你們的規定和我方的主張,那是兩個方麵的東西,我的當事人有權利提出退換貨的要求。”
童雲玉聞言頓時有點爽了,還是請律師好啊,自己吵架都感覺吵不到點上,這專業人士說話就是不一樣。
畢竟是騰達的律師,蘇主管也是語氣稍微好點道:“但是李律師,你是專業人士,那你知道這不可能的,以前就沒有這方麵的例子。”
說到這裡手機響了,蘇主管拿起來道:“喂,就在這邊,我看到你了,對過來吧。”
很快一個年輕人走了過來。
“這就是之前給你開車的那個小夥子,他也不是說故意的。”蘇主管馬上說道。
那年輕人忙不迭地開始說道:“童女士,我實在是抱歉,我當時確實是不小心,現在公司還要扣我錢,要再有什麼事還可能會開除我。”
“我家裡父母都是農民,我是實在……”
童雲玉沒說話,李婉婷已經直接打斷了對方的話:“抱歉啊這位先生,您這邊怎麼樣那是您的事,我們隻是要維護我們自己的權益而已,和您沒關係。”
“至於您被公司扣錢或者開除什麼的,為什麼要和我們說呢?”
在騰達曆練這些年,李婉婷也算是見多識廣了,這種低級的道德綁架她見過太多次了。
做律師有時候必須得心硬,因為你都不知道他們說的是真是假。
那年輕人還打算說點什麼,李婉婷直接看向了蘇主管道:“蘇主管,我們來也是打算解決問題的,如果您這邊依舊是這樣,那這就不需要談下去了。”
蘇主管聞言趕忙道:“不是那意思,那個小李,你先彆說了。”
“李律師,那你們說吧,你們說怎麼辦?”
李婉婷很快便道:“我們這邊的要求還是那樣,要麼換一輛車,要麼退錢。”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
“基於此,我們認為該輛車的所有權並沒有進行轉移,也就是說,發生擦碰的時候,那輛車的所有權還是歸屬於你們的。”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們依舊要把那輛車給我的當事人交付,那就不合理了,我方有權請求換車或者退款……”
這就是李婉婷的理由,就是說,那個時候車還是公司的,因為動產的所有權轉移以交付為主。
就是說你買一個東西,你給了對方錢的時候,這東西的所有權還不屬於你,假如這個時候這件東西滅失了,無法履行,那你肯定不能起訴說必須得給你這件東西。
你隻能主張什麼,主張債權!
物權和債權,民法中非常基本的知識點,但是卻可以講很多很多的內容,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物權和債權的區彆。
當然,汽車這種屬於民法中的特殊動產,《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的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這是基於特殊動產價值比較大的原因而專門設立,也就是說汽車作為動產,交付算是一種所有權的轉移,但是如果想對抗第三人,那就得進行登記。
當然,真的去打官司,李婉婷也沒多大把握,法官有自由裁量權,這種輕的擦碰想退換,基本上不會支持。
她這邊就是想著能給當童雲玉多要點錢。
其實童雲玉也清楚這一點,隻不過被這事搞得太過於煩躁,就是和這家公司杠上了。
蘇主管擺擺手道:“李律師,你不用說什麼法律,那童女士當時簽了那麼多字,錢也交了,那肯定是歸她了,這是大家公認的。”
“公認的?誰公認的?”童雲玉忍不住說道。
蘇主管這會兒是真的不爽了,看著童雲玉道:“所以童女士,你這又是來鬨事又是請律師的,還不是為了多要點賠償?”
“話裡話外就是對兩次保養不滿意,那不就是想多要錢嗎?直說就行了!”
旁邊一直當沉默者的王婧聽到這話就知道不好。
果然,童雲玉直接站起來道:“你這什麼意思,你什麼意思?意思是我訛人是吧?”
蘇主管同樣站起來道:“你那不是訛人是什麼,幾百塊就能修好,你要換車,你臉好大啊!”
雙方之前就吵過,這次本來也是壓著火氣呢,但是顯而易見,壓不住了。
雙方吵的特彆激烈,甚至已經有了動手的跡象,其他的銷售一起過來勸說。
有人開始打電話聯係老板,有人報警,現場一片混亂。
不過好在沒有真的動手,童雲玉和李婉婷三人很快離開。
店裡,蘇主管仍然火氣很大,嘴裡說道:“什麼玩意,想要錢就明說,還在那裡裝模作樣的。”
不過發生了這樣的事肯定得和老板說一聲。
很快蘇主管便撥通了公司老板的電話。
“柳總,情況就是這樣,那倆律師說是騰達的……”
電話另一邊,今年四十多歲白白胖胖的柳總很是不屑道:“騰達的又咋樣,換不了就是換不了。”
“唐方鏡來也不可能,那麼點小事就要換車,要退款,咋可能呢。”
蘇主管聞言有點擔心道:“可是那樣的話對方可能會起訴……”
“那就讓她去起訴吧,我都已經問過律師了,這不可能支持他們的,你忙你的吧,都撕破臉了,下次他們要是再來就告訴他們愛咋辦咋辦!”
蘇主管點頭應是,老板都這麼說了,那他自然也不擔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