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麵前的年輕律師,王展華有點猶豫,不過終於還是說道:“是……是我去她房間找的她。”
“不過那會本來也沒想著乾嘛,就覺得都要訂婚了,去……去和她就是,那什麼親熱一下……”
老唐沒有什麼表情,這種想法你不能說它有問題。
“那第二個問題,你去了之後,一直到你們發生關係,中途對方有過反抗和拒絕行為嗎?”
這也是很關鍵的一點,因為密閉空間強奸案的特殊原因,很多時候都是靠著口供來定罪的。
口供很重要,非常重要,不要輕易相信任何人給你的許諾,輕易在任何的材料上簽字。
就如同以前有過一起嫖娼被行政拘留後的行政訴訟案件一樣。
那個當事人去洗浴中心,洗完澡後一個女人進入了他的房間說要給他提供服務,他那會還在休息。
結果就在這個時候公安機關突然出現,將他帶走了。
事後以嫖娼為由給了當事人五天的行政拘留。
當事人不服,認為自己當時隻是和對方有過短暫的溝通,沒有嫖娼,於是提起了行政訴訟。
但是呢,法院是這麼說的,原文就是:在被告(即公安機關)出具的詢問筆錄中,原告對……等等的記錄,都已經簽字表示認可。
這可不是簡單的簽名,稍微說一下,要做出一份行政處罰,首先在詢問筆錄上要簽“以上記錄看後一樣”等字樣,然後再簽字確認。
這個各地的公安機關可能簽的內容不太一樣,但意思都差不多。
同樣,行政處罰還要求對當事人進行權利義務告知,所以你還要在行政案件權利義務告知書上簽“清楚權利義務”等差不多的字樣,再簽名確認。
最後才是最重要的行政處罰告知書,要簽“無陳述和申辯”這種內容。
所以一審法院據此駁回了,因為法院認為,你一個成年人,伱應該都看了這些內容,那你應該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簽這些字的意義。
但是當事人不服,他的說法是,他進去後因為個人身份的原因,被對方誘導進行簽字,說簽了這些你就能走了……
於是他就沒有仔細看,直接就簽了。
結果轉頭就迎來了五天行政拘留的處罰。
一審敗訴,上訴後二審再次敗訴……於是這位大哥開始了長達六年的維權之路。
終於在六年後的申訴中,省高院做出了再審決定,並最終判決這位大哥勝訴。
勝訴的關鍵原因是那份詢問筆錄上的民警簽字,按照規定,詢問一般都要兩個民警才行,但是那份筆錄上隻有一個人的簽字。
一審二審法院認為那是普通的程序瑕疵,並不影響整個行政處罰,所以駁回了訴訟。
再審期間,法院和當地法製辦專門找簽字民警調查過,本來是調查為什麼隻有一個人簽字。?…。。
結果對方說雖然是他簽的字,但他沒有看過這份筆錄……
這意味著什麼就很清楚了吧,所以高院認定這份證據是不合法的,應該認定為無效。
當事人大哥終於勝訴了,行政處罰被撤銷。
所以老唐就是要確認一下,他有技能在,不需要通過重複詢問的方式來確認真偽。
王展華開口道:“沒有,從頭到尾她都沒有任何反抗的行為,那種感覺吧,就是……水到渠成一樣,很順暢……”
儘管王展華因為某些原因說的磕磕碰碰的,但老唐還是大概弄清楚了。
流程很順暢,就是我們大家都熟悉的那一套流程,先接吻,撫摸……省略一萬字,大家都懂。
期間沒有語言上的拒絕,也沒有身體上的反抗,一切水到渠成。
讀心關掉,老唐輕輕揉了揉自己的頭,對方說的都是真的……也就技能開的時間不長,不然他都感覺自己在看片。
這家夥回答的時候腦海裡想的都是當初那些情況……
“第三個問題,這段時間做訊問的時候,你都是這麼說的吧?”老唐再次開口道。
王展華點點頭:“就是這麼說的,沒亂說。”
老唐隨即道:“那好,這段時間的訊問筆錄要你簽字的時候,你必須得那些都看清楚了,一定要看的清清楚楚。”
“如果裡麵有你沒說過的話,一定要拒絕簽字,明白了吧,如果讓你認罪認罰,你也不要答應。”
當然,現在基本上訊問過程都有錄像,所以環境比起多年前好很多了,隻不過防人之心不可無,還是要小心點。
這個案子說句老實話,真的不難。
也就是現在這個大環境不太好,老王自己當局者迷患得患失。
所以老唐準備把這個案子當做放鬆,他的點還是在那些比較麻煩的案子上麵。
時間一晃到了第二天,老唐接到了興湖區分局的電話。
“取保候審沒有通過?”
“是的唐律師,經過綜合調查後我們認為,王展華取保候審會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
老唐的眉頭頓時皺了起來,取保候審一般也被認為是公安機關的“晴雨表”。
因為在案件偵查階段,公安機關是不能向任何人透露證據情況的,所以,是否取保候審,就成為了判斷案件情況的一個不是標準的標準。
老唐馬上就想到了,是不是公安機關掌握著更多的情況!
但是不應該啊,根據王展華的描述以及自己的讀心情況來看,當時確實沒有暴力的情況啊。
如果單純是女方口供,那這個案子無罪的可能性很大。
最簡單的一點,這雖然是密閉空間,但是地點卻是在女方家裡!
也就是說女方當時並不處於孤立無援的情況!
而是否處於孤立無援的情況,這是強奸罪判斷的一個很重要證據。?…。。
所以有什麼情況被自己漏掉了嗎?
對方掛掉電話,老唐又重新坐在辦公室前,原本這個案子他隻是想用來放鬆的,但是現在發現,這不是放鬆,這是大大的放鬆!
刑案真的好有意思啊!
接下來的時間就都在案件的分析和推測中度過,不過老唐還是決定,再次會見王展華。
這裡麵一定還有彆的原因!
也不一定是王展華在隱瞞,有可能是他自己都沒意識到。
這就是上心律師和不上心律師的區彆了。
如果是普通的刑辯律師來做這個案子,那肯定不會這麼做。
其他律師的這種收費會很細致,比如會見。
會見一次就是一次的價錢,因為案件原因自己主動去進行二次會見?那基本上很少很少。
說穿了,在有的律師眼裡,取保候審也好,申請會見也罷,這都是生意,你給錢,我做事,這就夠了。
本身這種想法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因為這確實是生意,律師就靠這個來賺錢的,不然埋頭苦讀考證是為了啥,肯定不是為了服務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