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 隻有死刑配的上他!(1 / 2)

說真的,前世今生加起來,老唐做過的刑事案件不計其數。

極其惡心的刑案也做過不少,同樣,前世的時候也給一些窮凶惡極的罪犯做過辯護。

這種經曆當然不怎麼愉快。

很多時候被害人的家屬都在下麵旁聽,如果你這邊辯護的話說的稍微過火點,那不用想,今天你等著挨揍吧。

很多時候甚至得法官帶著走後門離開。

就這樣的見識,老唐在看到今天這個卷宗的時候依然覺得震撼。

無他,這個被稱為“老大”的康某,帶著團夥裡的幾個人,犯的罪都快能寫論文了。

單單是被查證的尋釁滋事行為有五起,其中毆打他人逼著下跪道歉有三起,強拿硬要他人財物的有兩起。

當然,老唐對這是表示懷疑的,就這幾個人,咋可能隻做了五次。

隻不過這類型的行為大都不好證明,他們自己說出來的那叫口供,單單有口供是不能定罪的。

而這五起,有視頻……

尋釁滋事什麼的也就罷了,就在殺人案發生之前幾天,康某讓團隊裡的張某把學校的一個女孩接到了張某家裡,並對其強奸。

第二天又把這個女孩強行帶過來,幾個人對其輪奸。

這種輪奸行為一直持續到殺人案前一天。

或者說,可能就是因為那天要“教訓”被害人,所以才沒有繼續幾人的獸行。

得了,顏小麗還是把幾個人想的太簡單了,就他們做的這些事,都是在刑法八大罪上跳舞的。

再是未成年人,甚至未滿十四周歲,那也不可能沒事,必須得被判刑!

隻不過因為年紀小,如果真的已經取得諒解的話,那還是有一定緩刑可能的。

至於這個被強奸的女孩……以老唐的猜測,大概率其父母是出門打工了。

陳山縣太窮,所以這裡的留守兒童也不少。

女孩被各種嚇唬之下,有很大的可能不告訴家裡的,這樣的情況在以前也經常發生。

家裡的老人也沒有發現端倪,也就沒人報警,所以幾個人可以一直沒事。

結果進來之後,幾個人把該說的都說了。

後悔椅上,沒幾個人能頂住。

現在的問題就是,怎麼才能把這幾個畜生給判的更重點,當事人是這麼委托的,老唐……也是這麼想的。

反正老唐之前就有感覺,自己現在越來越傾向於重刑主義,瑪德什麼從寬不從寬的,就應該狠狠地讓他們接受教育!

還能有什麼是比死刑更能讓他們感受教育的呢!

大概半小時左右,老唐閱卷完成,站起來開始伸懶腰。

一邊的檢察員已經走上前笑道:“唐律師,您這邊看完了?”

老唐點點頭:“看完了,觸目驚心啊。”

檢察員聞言也是點點頭道:“不瞞您說唐律師,就這案子,我看了都有點心驚,現在的這些小孩啊……”?…。。

兩人就在辦公室內聊了起來,檢察員是個三十幾歲的婦女,對於這個案子,她同樣認為應該嚴懲。

隻不過現在案件和陳山縣關係不大了,就目前的情況來說,主犯康某,有很大的可能是會被判無期以上刑罰的。

所以基本上是要將案子移交給安仁市檢察院。

也因此,陳山縣的這個檢察員說起話來就可以稍微放的開一點。

聊了一會,老唐告辭離開,他要回去好好研究這個案子,一方麵要找出這個案子應該嚴懲的法律依據。

而另一方麵,他要想想看怎麼對這個案子施加影響。

輿論什麼的暫時不考慮,輿論乾涉司法這種情況老唐一向不喜歡,所以但凡能有辦法,他都不會選擇用輿論來影響案子。

當然,案子結束後的視頻肯定要拍的,最起碼得讓大家知道,又出現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子。

時間已經來到了第二天,今年四十五歲的帝都立康律師事務所主任閔偉東走出了檢察院。

他就是四個嫌疑人中康某的辯護律師。

四個嫌疑人都各自請了律師,原本在偵查階段康某是另一個律師的,但是對方在了解情況後直接推掉了案子。

人家不接了。

所以到了後麵康某的家屬又開始找其他律師,找來找去,還是找到了帝都。

帝都魔都這些一線城市的刑辯律師,一向以敢說話敢辯護為名,不管什麼樣的案子,他們都可以接。

閔偉東的臉色倒還好,對於案件情況他之前就知道了。

他接案子的時候還在偵查階段,會見的時候特意和康某仔細問清楚了情況,所以今天來閱卷也沒什麼意外。

而在閔偉東身邊,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開口道:“閔主任,您說我兒子這個案子……”

閔偉東聞言開口道:“康先生,您兒子這個案子,我隻能說非常難。”

“可是,可是閔主任,您之前不是說,我兒子又沒有動手……”

康百成的話還沒說完就被打斷了。

閔偉東直接說道:“康先生,我再和你說一下,您兒子那個那叫教唆,被教唆的人犯什麼罪,他就是什麼罪。”

“所以不用想這些了,我就這麼說吧,您兒子的情況,最低也應該是無期徒刑。”

“什麼?”康百成旁邊的女人頓時喊道:“不是,這……我兒子才十九歲,這怎麼就要無期了呢?”

女人就是康百成的妻子,也是康某的母親,名字叫穀瑞芳。

閔偉東歎口氣道:“穀女士,隻要成年了,判什麼罪和年紀的關係沒有那麼大,而且我說了,無期起步,稍微不慎,有可能就是死緩了!”

同樣是刑辯律師,閔偉東自然也有自己的一套。

這個案子肯定是要在量刑上做文章,十九歲年紀小,什麼都不懂。

現在雖然犯了罪,但按照很多規定,在此類案件中是要貫徹“感化、教育、挽救”等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這可不是他瞎說的,而是在這種年紀比較小的犯罪案件中,都是要這麼做的。

所以從這個方向進行辯護肯定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就像是之前有過一個案子,一個十七歲的高中生,馬上要高考了。

逆行騎車撞死了人,承擔主要責任,那正常來說交通肇事罪跑不了。

但是綜合考慮,第一年紀小,正在備戰高考,第二積極賠償,第三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

於是召開聽證會後酌定不起訴。

本案自然不可能不起訴,但量刑方麵肯定是可以說一說的。

因此閔偉東很快說道:“兩位,情況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了,我們現在必須得有積極態度,要努力獲取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有諒解,再加上他的年紀,綜合之下我才能更好辯護,才有可能讓量刑更輕一點。”

沒錯,閔偉東這次可是很有想法,他想把這個案子做成有期徒刑!

這才能展現他一個刑辯律師的本事!

但是,這個目標是不可能說出來的,對當事人家屬,他自然是能說嚴重就說多嚴重。

康百成聞言很是頭疼道:“但是之前我們和對方接觸了兩次,他們根本不願意接受什麼諒解。”

一邊的穀瑞芳點點頭道:“是啊閔主任,你之前還沒接案子,我們找過他們家,那根本沒法交流,見到我們就要罵人。”

“那我們也不想的,真的是不知道說什麼了。”

閔偉東再次開口道:“他們要罵就讓他們罵,隨便罵知道嗎,現在什麼情況了,被罵幾句就能少判一點,那還不行?隨便罵!”

“隻要能取得諒解,彆說罵你們了,打你們幾下都要受著,咱現在是求人,求人就要有求人的態度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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