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答應緣由(1 / 2)

猜測被虞清歡肯定後,褚欣兒瞳孔裡的震驚愈發明顯,顯然是覺得有些不可置信。

就在虞清歡以為她會拒絕的時候,褚欣兒卻開口道:“行,這活我接了。”

“真的?”虞清歡眼底閃過一絲驚喜之色,但又很快又冷靜下來,有些狐疑地看著她,“為什麼?”

雖然從小陶口中得知褚欣兒平日裡做了不少的善事,但她畢竟是太傅的孫女,犯不著與皇帝過不去。

若褚欣兒不是太傅府的人,而是一個普通人家的姑娘,虞清歡或許覺得她會為了高價報酬而心動,但這份高價報酬在褚欣兒麵前根本沒有任何吸引力。

褚欣兒解釋道:“我隻是對你提出來的故事比較感興趣罷了。”

她偶爾會去慈幼院看看那些收養的孩子,一個名叫阿花的五歲小姑娘記憶十分深刻。

阿花雖然年紀小,但性子穩重,經常幫著慈幼院裡的阿婆們乾活,小小年紀就很是聰明,教她的東西很快就會學會,就連讀書寫字也不在話下,這讓褚欣兒有了將這孩子帶回太傅府的想法。

一般來說,慈幼院每年都會收養不少無父無母或者被拋棄的孩子,將這些孩子養到六七歲之後,就會讓他們開始慢慢搬出去自己找活計。

褚欣兒並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想著等阿花六歲的時候,以給阿花找到一份活計為由將她帶回太傅府,即便是跟在自己身邊當個小丫鬟,日後定然過得安穩順遂。

隻是讓褚欣兒沒想到的是,阿花還沒等到自己將她帶回太傅府,就被她的親生父親活生生地打死了。

僅僅是因為那畜生缺錢了想將阿花帶走賣進窯子裡,阿花不肯他便惱羞成怒下了死手。

而因為那人被證實確是阿花的親生父親,所以隻被官府輕飄飄地打了二十個板子。

畢竟大昭律法裡,親生父母打死孩子這件事並不是什麼重罪,隻會被判處“不睦”之罪,而且孩子越小,這個刑罰就越輕。

除非被打死的孩子身上有官職或者誥命在身才能另當彆論。

褚欣兒得知這件事的時候怒不可遏,但律法如此,她總不能去和京兆府尹叫囂,可她也絕不會放過那個害死阿花的畜生。

她以那畜生故意讓慈幼院替他養孩子為由,直接將人弄進了大牢裡。

這種官司,官府一般都會懲罰拋棄孩子的親生父母,畢竟若是每個人都這麼做,那慈幼院可能會堆滿了孩子,讓那些真正需要照顧的孤兒難再有容身之所。

正因為如此,很多父母即便把孩子扔在慈幼院門口後也不會找回去,擔心慈幼院很有可能反手就將他們送進大牢裡,而這樣的例子確實不少,要服三年苦役才能出獄,不值當。

但在褚欣兒的關照下,那畜生直接就死在了大牢裡。

這件事後,褚欣兒一直懊悔自己沒能早點將阿花帶走,心裡對於這種沒將子女性命放在眼裡的父母更是厭惡。

所以當她看到小陶給她送過來的故事梗概後,驀然眼前一亮,覺得這就是她想要寫的一下個故事。

可偏偏提供這個故事的書鋪東家規矩頗多,不僅要將寫出來的誌怪故事買斷,還不能讓任何人知曉這是她寫出來的故事,就連印書之類的都不能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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