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昭和王金虎討論了一路,兩人在西屋的炕上坐定。
“照這麼說,活捉是有點費勁哈。”王金虎泄了一口氣。
飛熊身上有腺體,味道大,靠著獵狗找到它的蹤跡倒沒什麼難度。
難得是生留下它。
這東西會上樹,隻靠獵狗圈不住。
最主要是宋昭和黑貓分身平時的嗅覺優勢在打飛熊上成了劣勢。
當時在林子裡,宋昭聞到殘留下來的氣味都昏昏沉沉,難以集中注意力維持和分身之間的鏈接,戰鬥力被大大削弱。
飛熊嗅覺又靈敏,隔著五六米的積雪都能聞見其他動物藏起來的儲備糧。
即使隻想著開槍打死它,在射程以內,飛熊肯定能先察覺到他們的氣息,隨時可以藏進林子裡,不好得手。
本體近戰遠戰都指定不行,想活捉隻能分身單獨去追,屏氣速戰速決。
這樣就不能和王金虎同行了。
宋昭一通忽悠:“這東西還得用肉養,就為讓它圈個圈兒,多不值當的。”
“也是。”王金虎撓撓頭,“這隻飛熊被那個小姑娘砍了一刀,也不知道傷成啥樣了,就這樣錯過還真有點兒可惜。”
“不用特意去找,最近上山時候留個心吧,要是趕巧拍碰上了…”宋昭給接下來的行動做了個鋪墊,尋思著這兩天打馬鹿的時候順手把飛熊拿下。
他倆聊天的這會兒工夫,宋春蘭熱了豐盛的早點端過來,語氣中帶著埋怨:“天天在外麵忙,現在連飯都不正經吃了,累病了怎麼辦?”
“這不特殊情況嘛。”
宋春蘭看了一眼王金虎,欲言又止,沉默的盯著弟弟吃完飯,接過碗筷。
宋昭站起身來,從水缸中撈出昨天抓到的兩隻水狗子,準備送到徐長明那兒去。
水狗子已經湊齊了,要不是普楚兄妹倆這個插曲,昨天他就該到榆樹屯去。
今天不用去送魚,王金虎聽說他要去榆樹屯,放下手裡的小人書,跟了出來。
宋春蘭聽見掀門簾兒的聲音,瞥了宋母一眼,也急急忙忙跑出來:“小昭,我陪你一起去吧,讓虎子多休息會兒。”
“春蘭姐,我不累啊,咱是鐵打的…”王金虎很遲鈍的開口,說到一半,見宋春蘭臉色凝重,果斷改口,“我聽姐的。”
見姐姐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
兩人出了屯子,走在四下無人的小路上,宋昭停下爬犁子,回身說道:“姐,你要有啥想說的就直說吧。”
“就是…”宋春蘭無意識的揪住衣角,支支吾吾半天,“小昭。你能不能,幫我去公社再問問那個主任,我想早一點兒上班。”
“最近媽天天琢磨著給我相人。”
“我其實並不想…”她感覺自己的想法有些自私,不好意思再說下去。
小昭翻過年就十八了。
在屯子裡,和他年齡差不多的小子基本上都已經結婚了,有的都當爹了,現在他不去念書了,說話也該考慮結婚的事兒了。…。。
一般來說,家裡的兄弟姐妹都是按照大小依次結婚,尤其是講究先嫁後娶。
現在家裡條件好起來了,她又沒病沒災的,要是遲遲不出嫁,肯定會被屯子裡的人說閒話,沒準兒還會擋了弟弟的路。
“現在地裡也沒活兒,天天在家待著瞎想,心裡老是很慌,尋思著出去上班,能不能好點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