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嵐臉一紅,沒想到江明居然會問的這麼露骨。
“我和他手都沒牽過,隻是在老家辦了酒席,當天晚上我就逃了。”許嵐歎息聲,搖搖頭道:“最初我認識他時並不討厭他,但後來偶然一次機會我才知道龐誌平家裡根本不是做正經生意的,他和我家那邊警察聯合一起買賣毒品人口之類的交易。不僅如此,後來讓我決心離開家的是我在他的包裡發現的一張單子,上麵寫居然是我爸腎移植的交易證明。而提供腎源的,居然是那段時間在失蹤的一個十五歲男孩身上的。”說到這兒,許嵐充滿血絲疲憊的眼睛裡流露出恐懼,似乎那種感覺依然在腦海裡回蕩,喃喃道:“他挖了一個無辜人的腎救活了我爸,我不知道他究竟做的是對不對,但是我……我真的無法接受這些,而且我更無法想象以後枕邊的人居然是個沾滿血腥的劊子手。”說到這兒,許嵐已經控製不住情緒掩麵哭了起來。
是啊,一方麵是親情,一方麵又是道德約束,許嵐是一個知識分子,她無法像家人那樣心安理得的接受這些。而當一個女人在麵對這些方麵的控製約束後,她能做的隻有逃避。
“這次二姑一定是龐誌成叫來的,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不想回去,但是我爸媽……還有我家裡的親戚朋友,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許嵐抓著江明的衣服,眼淚浸濕了他的衣衫。
江明不由抱緊許嵐,聞著她的秀發上的茉莉花香,輕輕道:“嵐姐姐你不用自責什麼,這世上本來就沒有對錯的標準,即便你認為是對的,也會有人站出來去否認你,貶低你守護的東西是多麼的一文不值。但是……”江明颯然一笑,露出潔白牙齒:“他們又如何知道那個東西在生命中是何等的寶貴?”
許嵐不由一愣,她本以為江明要麼去告訴她離開家是錯的,要麼告訴她離開家是對的,但她想不到江明居然說出了另一番道理。
不由的,許嵐抬頭看著這個熟悉的男人,或者說是少年,的夕陽剛好灑在他的臉上,那雙清澈的眼裡流露出與他以往無賴完全不同的悲情與落寞。仿佛他說的是震得,曾與與天下為敵,除了他自己,沒人真正懂他究竟在守護著什麼。
或許自己所謂的悲情在這個男人所遭遇的,根本不值得一提。自己難過時,可以哭,可以找他訴苦,但他呢?整日嘻嘻哈哈的,無賴厚臉皮的樣子,卻又有誰真正的懂他?
許嵐吸了吸鼻子,拍了江明胸口一下,居然像個小孩一樣嘟著嘴道:“哪有你這樣安慰人的,不提這事兒了,我想去個地方,一直很想去的。”
“什麼地方?”江明頗為好奇,順手擦掉她眼角的淚痕。
“中央商務城!”
江明怎麼也沒想到,在許嵐最難過的時候,她最想做的居然是逛街!
或許逛街購物對於女人來說真是最好的藥劑,在她們遇到煩惱時,往往‘買買買’就能讓她們心情愉悅起來,許嵐也不能免俗。
以前許嵐在上大學時周一到周五全天學習,周末則去兼職,賺些生活費和補貼減輕家裡負擔,所以彆看大學時間充裕,但她真沒怎麼逛街,唯一去購物的地方,也多是學校超市。而畢業之後,家裡出了這檔子事兒,也讓她身上的擔子沉重許多,來中南市一年多了,她出入最多的就是菜市場,還沒來過一次這樣高檔的商城。
中央商務城是中南市不算最繁華,但絕對是最名貴的購物中心。
租金高昂的商鋪下的產品貴的驚人,幾乎連個指甲鉗也是名貴的奢飾品。
當然,俗話說一分錢一分貨,雖然這裡成千上萬的價格多少有些水分在裡麵,但質量的確是一般廣場商城要高的多。
當然,許嵐試的多,卻沒買一件。要不是見許嵐長得漂亮,不像是什麼買不起人,他們早就攆人了。在一家外資店內試著秋季外套,換了一件她心儀的衣服,現在鏡子前照了照,在轉過身,紅著臉問江明:“好看嗎?”
江明忙不迭的點頭,他絕非在敷衍了事。許嵐本身底子就好,穿著幾十塊錢的地攤衣服都顯得漂亮迷人,如今換上這樣精致的衣服時,讓江明眼前無不一亮,美麗的雪白微紅的臉蛋在燈光下散發著迷人的魅力,合身的精致絲紡外套不論顏色和款型,都讓許嵐似乎在迷人中,透露著一種不可攀比的高貴。
此時江明不理解彆的男人為什麼會嫌棄與女人逛街。在他看來自己的女人換上一件又一件衣服,換著花樣變美,這對他來說就是一場精致的視覺盛宴嘛。
“美女,你穿這件衣服太美了,天哪,我都以為我看到了哪個大明星!”一旁營業小姐看著許嵐滿臉都是羨慕。
另外幾個營業員看了過來,儘管她們是女人,但看到許嵐穿著這件手工衣服,也被狠狠驚豔了一番,不費口舌的誇讚。
許嵐作為一個女人,多少是有些虛榮心的,被營業員說的也有點心動,想著也該給自己添幾件新衣服的,便看了一眼牌子標簽,臉色一僵,對江明使著眼神,故作嫌棄道:“我覺得這衣服有點不好看,不是我想要的款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