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箏剛踏入縣衙大門便看見了站在院裡的許主簿,她今日將糧價談了下來,心情極好,自是不再和他計較上午之事了。
“許主簿,可在忙?”沈箏上前問道。
許主簿早就看到沈箏了,還以為她還記著早上之事,沒想到沈箏竟主動開口詢問他了。
“不忙,大人可有事?”
竟然他都主動問了,沈箏也沒什麼不好意思開口的了:“煩請許主簿幫縣衙擬一道契約。”
“契約?”許主簿疑惑道,他們不過才半日未見,就又有他不知道的事兒了。
沈箏領著許主簿往他的簿廳走去,邊走邊說她今日下午與胡利開談話的內容。
許主簿忽然停下了腳步,他極為震驚地轉過頭來問道:“大人是說,您讓王廣進培育的水稻畝產八百斤?”
“正是。”沈箏想叫他彆問了,因為她也說不出這糧種的所以然來,還不如什麼都彆問她,直接等著豐收便是了。
許主簿不知為何,竟有些信了她,或許是這半月來沈箏事事為民的形象已經深入人心了。
他不覺得沈箏會將民生之事當做兒戲,而他看著沈箏些許不耐煩的神色時,質疑的話竟也說不出口了。
他隻得換了個話頭:“您將胡氏糧鋪糧價壓到了豐收年的糧價?”
“正是。”沈箏點頭,但她也說了啊,這中間的差價是要日後縣衙補給胡利開的。
二人到了簿廳後,許主簿便按照沈箏的口述擬了道契約。
契約內容大致分為四條:縣衙糧票的製作與兌換要求、胡氏糧鋪對如今糧價的補貼與日後縣衙的回兌、豐收後的糧種出售壟斷製、售出糧種的最終利益分配製。
沈箏看著初步擬好的契約,她才想起有一事她之前都忽略了,那便是她如今在同安縣並無耕地。
這就代表了她自己是短時間內沒有條件種植雜交水稻的,不過糧種是她提供的,她完全可以從中抽成。
如今大周的農業
稅頗高,地方縣衙的的收稅標準是十之稅二,意思便是農民種出十斤糧,其中就有兩斤要交給縣衙。
而縣衙再上交其中一半給府衙,府衙再上交給國庫,至於剩下的一成糧,便是縣衙糧庫的存糧了。
到時沈箏自是上交其他糧食給府衙,不會將雜交水稻交出去的。
她便在想,糧種是由她提供的,到時豐收後抽成十分之一,不過分吧?
她這麼想,便也這麼問了。
“當然可以,糧種是大人提供的,在律法上,這算是縣民們以糧抵資,地主與糧鋪的抽成甚至比大人更高。”
得到了許主簿肯定的答案後,沈箏便放下了心來。
她不禁也開始盼著豐收了,到時候她手裡的便交由胡利開來售賣給各地的商人,而縣衙糧倉裡的,便用來狠宰其他縣一筆,給縣衙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