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悔婚(1 / 2)

“這事還請姐夫幸苦一趟。”

曹良輕咳一聲,緩緩道:“由你出麵去沈家交涉,總好過我曹家親自去提。”

陳慶氣得胡子直翹,一口拒絕:“我不去!你若實在要退就親自去!彆拉扯我!”

陳慶是西鄉遊徼,與沈昂關係不錯,兩人經常一起吃吃喝喝。

之所以將妻弟曹良的女兒說給沈家,也是看沈循是個品貌端正的孩子,其父也豪俠仗義,又是一鄉亭驛的亭長,他認為妻侄女能嫁入沈家肯定是一樁好姻緣。

沒想到距離婚期不足一月,妻弟竟趕到自家鬨騰一定要退婚,陳慶當即被氣的不輕。

“姐夫,這樁婚事也是你提起的,退親自然由你去。”

曹良索性耍起無賴:“且那沈家就是個表麵光鮮的窮光蛋,當年姐夫提這門親的時候也不好好打聽打聽,竟讓我女兒嫁去那等火坑!”

陳慶氣到手抖,指著曹良道:“沈家是火坑?三年前你怎麼不說這句話?但凡你說一句,我都不會多嘴為你家說這門親!”

“況且你要退親,就該把這三年來的禮金全部還給人家,不然就老老實實讓你閨女嫁過去!誰家的錢財也不是大風刮來的。

再者,你每年坐收布帛禮錢雞羊魚肉,臨了嘴巴一抹就要悔婚,世上可沒這樣的好事情!”

曹良見姐夫說出這番話,臉色愈加難看起來,索性不管不顧道:“我收他家禮錢也是應該,倩君到底當了沈家小子三年的未婚妻,豈能平白汙了名聲?”

陳慶:……

他竟不知,妻弟竟有這般無恥的嘴臉。

一旁的妻子曹氏也被弟弟這番言辭驚到,瞪一眼曹良,嗬斥道:“阿良,你說的是什麼話?若被外人知曉你如此行徑,倩君還能嫁出去嗎?”

曹良小聲嘀咕一句:“這就不勞你們費心了。”

“不勞我們費心?”

曹氏也怒了,指著弟弟喝道:“莫非倩君找好了下家?”

曹良哼一聲:“那是自然,人家可比沈家闊綽,一見麵就給了倩君五千錢。”

陳慶一聽此話,擼袖子就要揍他,結果被妻子攔住。

“嗬!怪不得急急忙忙來我家,連天明都等不得了,原來攀上高枝了啊!

好好好!既然人家給的錢多,那就將沈家三年的禮錢如數歸還,我便拚著不要這張老臉,也去為你家退親!”

“什麼?要我退回三年禮錢?這絕無可能的!”

曹良梗著脖子斜睨姐姐與姐夫:“阿姊,倩君也是你侄女啊,你們怎能偏幫外人?”

曹氏冷笑一聲:“我若偏幫外人也不會撮合你女兒與沈家小郎了,阿良,做人要有良心,萬不可過河拆橋。

既然你鐵了心與沈家悔婚,退還禮錢也是應當應分,否則沈家將你告去縣衙,將曹家臉麵踩進泥裡,姐姐姐夫也無能為力。”

曹良臉色逐漸鐵青,但讓他退還沈家的禮錢還是舍不得。

這三年來,曹家陸續收到沈家六匹布,外加三隻羊與六隻豬腿,另還有定親時的四匹布帛與一些羊肉魚肉豬肉等。

如果算成錢的話,大約有六七千錢了,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

可若不退禮錢,自己真擔心那沈昂翻臉無情,將曹家告到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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