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八章 我全都要(1 / 2)

國器無鋒 國器無鋒 1178 字 2個月前

買完東西後,時間還早。王誌軍又求著張建華,開車把陳馳送到了縣體育館,真真切切地看了眼真正的法球球場。縣體育館的法球場已經略微有點年頭,設施看起來都相當陳舊,可相比起陳飛家後院的那個“土法修建”的場地,還是專業得多。

三個人到地方的時候,場館內正有幾組人在打球。看身手肯定不是專業隊的,隻能算是業餘選手中比較厲害的,王誌軍和張建華也不認識他們。

“你看,這就是正式比賽的場地。場地的四麵是有玻璃牆的,這樣球就不會跳出來砸到人身上,頭上也有個玻璃牆的蓋子,高度是四米六,這就要求我們高吊發球的時候,球的最高點,一般不能超過這個高度。這一條呢,沒有明文寫進法球規則裡,但是比賽的時候,通常我們都是默認,球碰到這個頂上的牆就算丟分。”王誌軍領著陳馳,站在一邊給他講解。

陳馳認真聽著,輕輕點頭,又好奇地問:“那為什麼不寫進規則裡啊?”

“因為每個球場的裝修情況不一樣。”張建華插話道,“有的場館投資比較大,場館麵積大了,球場四麵的玻璃牆和上麵的玻璃牆,就可以修得裡球場的邊線很遠。但像這個球館,球館本身麵積就不大,而且還要劃出好幾塊場地,那玻璃牆就沒辦法修得離邊線很遠了。

還有上麵的玻璃牆,這個垂掛下來的一塊大玻璃,本身重量就很重,還要能抵消法力衝擊,本身的製造和裝修成本就很高。造得越大,花錢越多,安裝也越困難。平時維護起來,技術、人員、資金啊,方方麵麵,花錢也越厲害。

所以我們國內呢,就有一個比較統一的標準,就是四麵的玻璃圍牆,和邊線的間隔距離,不能超過一米二,差不多就是緊貼著了。

上麵掛下來的這麵玻璃牆呢,離地距離不能超過四米六。除非是首都或者極個彆省會城市,用來舉辦國家級或者國際級比賽的場館,那些場館裡的法球場,基本上都是一個場館單獨一個球場,這樣玻璃牆就可以修得離邊線更遠,上麵掛的玻璃牆,離地高度也可以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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