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因為孩子的事兒沒吃到,這一回無論如何也要補上。
我還就喜歡那個辣勁兒,你們在車上待了幾天,吃點辣的也更舒服。”
於知夏真是饞得不得了,火鍋的香味兒撲鼻而來。
一口下去再沾點香油那滋味兒莫擺了。
這一頓飯賓主儘歡,就連於知夏也抿了一杯小酒。
臉紅撲撲的好看的很,高度白酒的威力是不容小覷的,至少回到招待所紀淩錚洗漱完出來就看到於知夏紅著一張臉坐在那裡傻笑。
等看到他出來,伸出手嬌滴滴的喊著:
“人家都等你好久了,紀淩錚,我想要你!”
這邀約直勾勾的,惹的紀淩錚憋了一路的火瞬間就竄了起來。
“乖,馬上給你,全給你啊。”
於知夏猴急的抱著紀淩錚猛親,不顧章法的胡亂點火。
在一起幾年她太了解這男人哪裡是最敏感的地方了,她在他的喉結上輕輕一咬,那刺激的喲,紀淩錚三兩下就將於知夏的外套脫了,當脫到最裡麵那件時紀淩錚傻眼了。
這個東西……
“好看嗎?這可是外國進口的,咱們這裡可買不到呢。”
好看,沒有比這更好看的小內衣了,包裹的完美無瑕,黑色的蕾絲邊更是若隱若現。
“什麼時候買的?”
“不告訴你。”
“那下次我陪你去,我們再買點彆的,每天不同樣的穿給我看。”
“那你覺得我是穿著好看,還是不穿好看?”
這個小妖精。
“我能死在你身上,你說你是穿著好還是不穿著好?”
一個壓身,於知夏半痛苦半舒服的呻吟了一聲,穿還是不穿好啊?這個問題真的好難啊……
夜很長,兩人忍了一路,荒唐到半夜才睡下,第二天直到早上10點才醒來。
“都怪你,乾什麼這麼瘋?”
紀淩錚還在擺弄那件布料少得可憐的胸衣,也不回答於知夏這話,反而說道:
“設計這個的肯定是個男人。”
啊?
“你怎麼知道?”
“因為隻有男人才最了解男人,知道怎樣讓女人舒服,但是讓男人更舒服。”
謬論。
“反正你舒服就行了,快收拾吧,該遲到了。”
於知夏走過去一把搶過了胸衣,然後拖著紀淩錚換衣服。
首都的冬天大雪紛飛,幾乎每個人都是裡三層外三層的裹著,於知夏將那身長款的朱紅色羽絨服裹上後才感慨道:
“這羽絨服就是暖和,但這價格也是死貴,等閒還買不到。”
“回去的時候我讓朋友送幾件過來,走吧。”
兩人拿了兩瓶藥酒,這可是於知夏親自采的藥材配上摻了水的猴兒酒泡的,治療舊傷效果極好。
她知道紀父年輕的時候也是一名戰鬥英雄,這身上難免有舊傷,特彆是下雨天疼起來簡直不是人能捱的。
這東西興許能讓他舒服點,然後又帶了一些錦城的特產,隻有那邊才有的山核桃,木耳和一些野味乾,以及一株年份少說有50年的山參,都是於知夏在山裡找到的,如今可是難得的很。
這些東西絕對是有錢買不到的,關鍵紀父如今的身份,送貴重的東西他也未必會看得起。
結果,貴重的東西看不起,他們送的東西人家更看不起。
多年不見,那個總喜歡拿喬的邱琳倒是老了一些,歲月也在這位文工團的台柱子身上留下了痕跡。
皺紋深了,人也明顯的發福了,但打扮的還是光鮮,頭發新燙過的,聽說如今流行的燙發呢,然後,站在那裡挑剔的看著於知夏他們帶回來的東西。
“喲,這些東西不知道的還真以為是進城投奔親戚呢。”
話音一落,紀淩錚非常不客氣的把東西拿過了手然後拉著於知夏轉頭就走。
那樣子可把邱琳嚇得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