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去看熱鬨?”
於知夏坐在家裡看著新聞,錢嫂子正好端了一鍋鹵味。
“喝兩杯?”
“行啊,喝白的啊,我可不喜歡喝那紅酒。”
“當然了。”
一鍋的雞爪子、鴨脖子、豬皮、郡肝的零碎,但偏偏是這些滋味最好。
“我可想念這口了。”
“哈哈,吃吧,鍋裡還有呢,等孩子們到了我再鹵一大鍋。
你說咱們眼巴巴來這裡還以為真能見世麵享福呢,結果……搞這什麼飛機。”
嫂子這話說的可真有趣。
“是啊,不過我聽紀淩錚說明年就讓我們先撤!”
“嗯,老張也說先撤回首都或者深圳,我當然要撤回去守著我兒子了。
我給你說,我婆婆可有意思了,知道我們來香江了,就說讓我們把首都房子借給家裡幾個兄弟住。
還說他們來首都打工了沒地兒住呢,老張這當大哥的得幫忙拉扯,如今倒是想到我們的好了,哼,早乾嘛去了,我直接說那房子我們租出去了簽了五年租約,違約的話要賠幾千塊,如果他們肯出違約金我肯定沒問題的。”
“那他們肯定不願意。”
“可不,他們就是想白嫖呢,還說等房子到期了在讓我們給他們住。
五年後等吧,到時候我自己住呢。
反正以後再買房肯定不能告訴他們,這一家子都盯著我們呢。”
“隻要大哥心裡有數就不擔心,就怕大哥顧念著一家子骨肉親情。”
提及這個錢嫂子倒是笑了笑:
“以前我可不敢說,但是現在為了兩個兒子你大哥還真不會愚孝。
錢肯定是要給的,但是也彆指望有多的。”
還真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我們家那位性質更嚴重,醒不過來還好,醒過來了才是麻煩。”
於知夏說的是實在話於知春一旦醒過來了才是麻煩。
到時候送進去還是怎樣呢?
錢嫂子就問了:
“該送去就送去吧,進了班房才知道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
不然難道真讓於叔或者是你手染至親的血嗎?”
於知夏點了點頭。
“還有那個於小軍,我聽老張說深圳那邊已經接到人了,他這種性質極其惡劣的怕是少說二十年吧。”
“嗯,嚴重傷人、搶劫、偷渡每一樣都是重罪。”
錢嫂子就問了:
“那於丹呢?這兄妹兩人臥龍雛鳳不逞多讓!”
“她?會被無罪釋放!”
錢嫂子詫異了。
殺了那麼多男人都能被放?
“那個喬大狀這麼厲害?”
“香江司法主張“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沒有充足的證據證明被告無罪,那被告就是無罪的,這是“無罪推定”。
但內地司法的核心理念就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反正她大概率是會被放的。
因為從抓捕到現在她沒有隨便吐露一個字,哪怕誰都知道的事兒可是屍體都火化了,也不可能檢驗。
除非她再次作案並且人贓俱獲。”
這個於丹。
“還真是小看她了,沒想到當年那個從三台縣跑出去的姑娘居然成了這麼厲害的人物。”
“喬大狀那個人身份不簡單,而且他知道了於丹和於知春的關係,也會想方設法的將人救出來,因為他不知道於知春和於丹之間是否有聯係,於丹又知道裡麵多少事兒。
所以,他要把人弄出來。”
錢嫂子倒是咂摸出點味兒來。
“可這樣的人還怎麼收複在我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