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愉身著華麗演出服,化妝師在旁精心補妝。
趙若水悄悄溜進來,手裡捧著保溫杯,心疼地說:“阿林,快喝點潤潤喉,彆太拚。”林愉接過,衝她擠出個笑容:“放心吧,等結束咱回家好好睡一覺。”這時,工作人員匆匆跑來催促上台,林愉深吸一口氣,闊步邁向舞台。
聚光燈瞬間聚焦,音樂如潮水般洶湧而起,林愉的歌聲穿透全場,台下掌聲歡呼聲震耳欲聾。
表演結束,他疲憊卻滿足地回到後台,還未坐穩,就見範佳雪扭著腰肢走來,陰陽怪氣說道:“喲,林愉,這一場演下來,風光是風光,可彆把嗓子喊廢了,以後沒了本錢,看你還怎麼得意。”趙若水怒目而視:“範佳雪,你少在這兒說風涼話,阿林靠的是真本事,不像你隻會耍心眼!”
範佳雪冷笑一聲:“本事?娛樂圈水深著呢,今天紅明天就可能涼,走著瞧。”馮蓉也在一旁附和:“就是,彆以為一場演出就站穩腳跟了。”林愉站起身,冷冷看著她們:“我沒心思跟你們鬥嘴,我隻專注我的音樂,你們要是再敢使壞,法律可不是吃素的。”
經此一役,林愉在業內地位愈發穩固,可新的麻煩接踵而至。
一家知名音樂平台找到他,希望獨家簽下他的線上音樂版權,給出的條件看似優厚,但合同細則裡卻暗藏玄機,限製頗多。
林愉帶著合同回家,與趙若水逐字研讀。
趙若水指著一處條款皺眉道:“阿林,你看這兒,版權授權期限長達十年,期間你要是想在其他平台發新歌,違約罰金高得嚇人,這不合理啊。”林愉點頭,神色凝重:“我也覺得蹊蹺,可平台影響力大,拒絕又怕得罪。”兩人商議許久,決定找專業法務朋友幫忙參謀。
法務朋友仔細看完合同,嚴肅地說:“這就是典型的霸王條款,看似給了高額版權費,實則買斷你未來發展自由,一旦簽了,後續創作處處受限,不能輕易答應。”林愉陷入沉思,一方麵渴望作品有更廣闊傳播渠道,一方麵又不想被合同束縛。
幾天後,林愉約平台負責人麵談。
他直言不諱:“張總,您給的合同條款我研究了,限製太多,我熱愛創作,希望作品能多平台分發,讓更多歌迷聽到,咱們能不能重新協商,調整下關鍵條款?”張總臉色微變,端起茶杯輕抿一口,慢悠悠說:“林愉啊,我們平台資源多、流量大,能把你捧得更高,這條件是行業慣例,彆人求都求不來,你可彆不知足。”
林愉據理力爭:“張總,我感激平台賞識,但創作自由對我至關重要,我也有自己規劃,希望咱們找到雙贏法子,比如縮短授權期、降低違約金,或者按歌曲播放量靈活分成。”張總沉默片刻,冷笑一聲:“哼,看來你是鐵了心要跟我討價還價,行,那你回去等消息,不過錯過這村可沒這店了。”
談判陷入僵局,林愉心情沉重回家。
趙若水安慰他:“彆愁,咱堅持原則是對的,大不了再找彆家合作,好平台又不止他們一家。”正說著,林愉手機響了,是一位音樂圈前輩打來電話。
前輩語重心長道:“小林啊,我聽說你和平台談判事兒了,彆慌。
這圈子看似複雜,實則重才華與骨氣,彆被一時利益迷眼,堅守底線,機會還多著呢,我這兒也有些資源,要是談崩了,咱再合計。”林愉心頭一暖,重拾信心:“多謝前輩,我知道怎麼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