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1950年的比賽相比,觀眾們的穿著打扮已經有了區彆,變得更加隨意和生活化。
波士頓的球場地板是拚木地板,用一塊塊方形的板材拚接起來。
李良拿著球在上麵運球熱身,尼瑪這地板都不平!
不過,當現場的燈光逐步亮起,觀眾越來越多,喧鬨聲越來越響,比賽臨近開始的時候,波士頓花園球館開始顯得壯觀肅穆起來。
今天凱爾特人的對手是辛辛那提皇家,他們有著60年代的三雙王,奧斯卡-羅伯特森。
作為NBA有名的賽季三雙球員,羅伯特森的大名李良當然如雷貫耳。
在熱身的時候,李良跑到中線附近打量了羅伯特森一番。
那個年代的超級巨星,和普通球員果然是差彆很大,一看就天賦異稟。
60年代球員身材普遍小一號,而且肌肉不夠發達和強壯。
羅伯特森是個例外,他高大魁梧,身板厚實,手臂很長,還有著健碩的臀部。
李良想,羅伯特森要是到今天的NBA打球,絕對是個力量型的控衛。
“嗶嗶嗶!”
裁判吹了通哨子,示意比賽即將開始,球員們下場準備。
60年代的NBA比賽流程還很簡單,波士頓花園球場又一直沒有啦啦隊。
在出場球員介紹後,雙方的比賽就要開始了。
李良坐在場下,在奧爾巴赫的身旁待著看比賽。
這樣也好,李良想先觀察一下,看看這個年代的比賽怎麼打,他好心裡有數。
順便再觀察觀察奧斯卡-羅伯特森的打球風格,想想自己登場要怎麼防他,又要怎麼從他手裡摳三個搶斷下來。
比賽開始,拉塞爾和皇家隊的中鋒韋恩-恩布裡跳球。
李良一瞅,皇家隊這中鋒比自己都要矮,估計2米左右,6尺8的樣子。
那個年代的中鋒,像拉塞爾這樣2米08左右的已經是非常高大了,很多2米都不到。
所以,像張伯倫這種2米16,手臂超長,放到今天都是球場巨人的怪獸,一場比賽拿100分就不奇怪了。
李良想,不知道以後會不會讓他去防守張伯倫,阻止他拿100分?
正想著,拉塞爾跳球得手,凱爾特人率先開始了進攻。
凱爾特人場上的控球後衛是鮑勃-庫西,但他卻並不運球過半場。
控球的是得分後衛薩姆-瓊斯,身著24號球衣,臉皺巴巴的像個小老頭。
李良在場邊看著,瓊斯把球傳給了提上的庫西,庫西拿球歪著身子從中路突破。
速度不算快,運球一如既往的有些單調,對手的貼防也不夠凶狠。
“看來身體對抗不是特彆激烈,要注意一下尺度了。”
NBA進入60年代,對身體對抗的控製嚴格起來,不會出現四五十年代要打架的情況。
庫西運球從中路切入,一個不太穩當的停球後,突然朝著側後方一甩,球傳到了外線。
像這樣不看人的傳球,在那個年代是非常少見的,所以庫西早期被當做異類,沒有球隊要他。
就在他要去開出租車的時候,是奧爾巴赫把他帶進了凱爾特人,開啟了一段傳奇。
1962-1963賽季已經是他生涯晚期,他的速度明顯不太行了,但傳球的火候越發精準。
外線接到球的薩姆-瓊斯,在大約15尺的距離他直接拿球跳投出售!
球“綁”的一下砸在了籃筐上,奧斯卡-羅伯特森衝入內線,抓到了一個後場籃板。
李良一看皇家隊的陣容,中鋒才2米出頭,羅伯特森自己就195。
加上強壯的身體,羅伯特森在場上打中鋒都沒有問題,場均10個板輕輕鬆鬆。
羅伯特森持球推進,他的運球和庫西一樣,具備那個時代的特色。
單手,低平,運球小心翼翼,生怕裁判一個不滿意送你個轉圈圈手勢。
羅伯特森在弧頂處和恩布裡完成了一次擋拆。
恩布裡內切,羅伯特森躍起一個內塞傳球,恩布裡接球上籃!
被拉塞爾一個大帽!
薩姆-瓊斯拿到球,推動快速反擊。
凱爾特人反擊速度極快,全隊跑起來把球館的地板振得砰砰直響。
這球薩姆-瓊斯自己上籃不中,跟進的拉塞爾補籃得手。
現場一片歡呼,凱爾特人率先得分。
比賽開始不到30秒鐘,雙方已經來回三個回合了。
基本上打一個戰術配合就會直接出手。
李良算明白,為什麼那時候籃板球都那麼高了。
像拉塞爾這種,一場動輒搶30個,40個,甚至50個籃板球。
一是因為他的身材優勢太明顯,二就是那時候比賽節奏真的快,戰術都比較簡單。
觀察了一會兒,李良心中有了譜。
他捅了捅坐在身旁的奧爾巴赫,道:“喂,教練,什麼時候讓我上場?快讓我上場吧?”
“不要著急,你急什麼?”奧爾巴赫瞥了眼李良,這比賽才剛開始呢。
“你不讓我上,球隊會輸球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