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裡斯-韋伯和其他球星不一樣,人家都是NBA前幾年腦袋有毛,打得越久頭發越少,最後變禿。
韋伯卻是反過來。
剛進聯盟他腦袋光光,是個光頭。
後麵交易去了奇才,留了一層頭發。
再後來去國王,頭發越來越厚,還戴了個發帶。
果然頭發多就是任性,想光就光,想長就長。
李良麵對韋伯心中還是有些忐忑。
防外線是他的老本行,而一對一頂內線,他頂倒是能頂動,但人家有技術的啊,頂內線光靠蠻力是不行的。
勇士似乎看出李良這個點防守上的薄弱,隻拿了兩分的韋伯準備在李良身上找分。
1993年的韋伯,膝蓋還沒有廢,他運動能量驚人。
那時候的他,是新型內線的典型代表。
身高介於大中鋒和普通前鋒之間,會運球,會傳球,會中距離跳投,會蓋帽,會內線單打,會持球麵筐。
他代表籃球曆史發展的潮流,這股潮流從他這時起,影響到了21世紀前十年NBA的籃球風向。
李良一上場,就被韋伯打了一個。
他接小將軍約翰遜的傳球,底線接球直接暴起扣籃!
這球李良一點辦法沒有,這彈速和爆發力,連奧拉朱旺都放棄封蓋了。
第二球,勇士外線投籃不中,韋伯搶到前場籃板後,轉身又是一個單臂扣籃!
李良又是沒反應過來,媽媽的,這個韋伯爆發力這麼強的嗎?
李良對韋伯的印象停留在國王時期的他,那時候他已經是個地板技術流了。
看來誰都有年輕的時候,韋伯在新秀賽季就是扣籃無數的飛天遁地流,暴力程度堪比小霸王斯塔德邁爾。
而且扣籃得手後的他,還喜歡朝著對手嗶嗶,滿嘴的垃圾話。
這下可把奧拉朱旺惹惱了,對李良道:“放他進來,把他交給我。”
於是乎,奧拉朱旺隨後賞了韋伯兩個大帽,讓他明白明白,誰是內線的統治者。
打了幾個回合,李良有點明白湯姆賈諾維奇的意思了。
保護好後場籃板,其實就是給奧拉朱旺減壓。
不然奧拉朱旺又要封蓋補位,進攻端還要挑大梁,一旦籃板保護不好,一防守白費傷士氣,二對手輕鬆得分。
想想看如今的湖人,霍華德本身狀態就下滑,外線要擦的屁股又多,一旦丟後場籃板,擦了半天屁股一個屁又崩出屎,搞不好還要賠上犯規,真是要多沮喪有多沮喪。
想通了這個道理,李良一麵拚了命的在防守端卡位搶後場籃板,一麵就是在進攻端扔三分啊,給韋伯施加壓力。
你不是能扣籃嗎,可你扣籃也就2分啊,我遠投可是有三分的喲。
李良的三分放在90年代就是個BUG。
他上場替的索普,大前鋒,前幾個三分扔了根本沒人管。
等他連進3、4個,勇士發覺勢頭不對,什麼情況?
三分突然爆發,這一下把勇士給打蒙了。
勇士隻好換下了韋伯,換上安德烈-斯賓塞,去對位李良這個點。
李良一看,自己生生把韋伯給打下去了,這感情好,韋伯第一節拿了6分。
任務形勢還是挺緊張的,李良全身心投入到了比賽中。
他學著索普去內線卡位,幫助隊友抓籃板,參與到內線的對抗中去。
90年代是NBA內線身體對抗最為激烈的時段。
NBA在經曆了80年代的快打旋風後,一批非職業籃球運動員出身的學院派教練進入隊伍,開始把更多防守理念、策略帶入NBA。
內線球員越來越強壯、高大,各種防守陷阱、集體防守戰術現世。
NBA也鼓勵對抗,鼓勵肉搏,導致各種肌肉棒子出現在球場上。
李良打的這場還好,新秀級彆難度,對手是西部打快速反擊的勇士隊,沒有什麼強力內線。
就算是韋伯,身體素質那麼好,打法也相對比較飄。
所以一場比賽打下來,雖說不太習慣那時候的吹罰和防守尺度,但還是堅持下來了。
這場李良順利完成任務,倒不是他防得有多好,而是打到後來,李良三分球biubiubiu,連帶著火箭其他人的三分也跟著都開了。
火箭是NBA最早的三分大隊,他們在94賽季場均出手15.7次三分球,高居全聯盟第一。
這一通三分,在第三節把勇士打殘,比賽進入了垃圾時間。
韋伯的得分將將好停在了10分,勇士主教練就把他換下,上替補球員打完垃圾時間了。
李良是大大鬆了口氣,要韋伯和自己一樣,當一把垃圾天王,那一場比賽的努力就全白費了。
終於,比賽結束,火箭隊117:93,在客場大勝勇士。
他們比曆史上多得了15分,但和曆史上一樣取得了勝利,朝著他們的第一個總冠軍大踏步邁進。
任務完成,李良的內線基本防守能力到了25點,低位頂防23點,高位協防13點,還是很弱很弱。
但他已經知道,一個內線球員,該如何在防守端幫助球隊。
還是那句話,防守不好,有時候是能力問題,有時候是態度問題,但更多時候都是態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