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好老師(2 / 2)

這些偷雞的技巧,在這場比賽中完全不管用。

防守方還沒有防守三秒,籃下隨時站著一堆人,你從底線溜過去想偷摸擠進內線?門兒都沒有啊。

雄鹿隊雖然球員身高不高,但他們是全民搶後場籃板。

首當其衝的就是他們的小前鋒馬奎斯-約翰遜,這家夥又能進攻又能抓籃板,還能組織進攻。

他和超音速的約翰-約翰遜一樣,是當時NBA有名的“組織前鋒”,反正80年代初期幾個約翰遜都非常全能。

這一場,馬奎斯-約翰遜搶到了10個後場籃板,好幾個都是從李良手裡搶下來的。

前場籃板這種東西,本來就有比較大的運氣成分,或者乾脆身體硬件特彆好,往籃下一戳,靠著身高臂展硬搶。

如果一場要想搶到8個前場板,除了運氣和硬件,就需要很好的技術和經驗意識了。

李良常規賽也不過靠偷雞,每場投個兩三個,這八個……真不知道自己哪兒來的自信,覺得可以輕鬆完成這個任務。

想到這裡,李良輾轉反側,心說該怎麼辦呢?

應該找個人出來教教自己吧?霍華德?

不行,霍華德搶前場籃板靠的更多是身體硬件,他那個粗胳膊,籃下像個螃蟹一樣橫著走,自己沒有這個本事。

加索爾也不行,人靠的是身高和臂展,不用跳,球有時候自己掉手裡。

想了一會兒,李良想到了【個人訓練中心】,挑個人出來教自己搶前場籃板唄。

李良打開電腦,想查一查,在NBA曆史上誰的前場籃板能力最強。

“要是魏大至在就好了,直接問他,他肯定知道的清清楚楚。”

李良這種時候就會有點想念魏大至,此時魏大至被EJ-約翰遜叫去參加派對了,不知道晚上還回不回來。

李良在數據網上一查,很快就找到了NBA前場籃板的王者——摩西-馬龍。

前場籃板總數6731個,超過第二名2000個。

職業生涯場均前場籃板5.06個,單賽季最高前場籃板數7.2個。

李良的任務是一場比賽搶8個前場籃板,而摩西-馬龍幾乎每場都能搶到這個數字。

“臥槽,這籃板球,光搶前場籃板,比波什一場搶的總籃板都要多啊。”

李良對摩西-馬龍的印象就是Fo、Fo、Fo,但他打球怎麼樣,不是特彆清楚。

這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

雖說這個數據統計把拉塞爾、張伯倫等單場三四十個籃板球的大神排除在外了。

不過按照單場籃板總數的比率去計算,還有部分全場錄像去分析,摩西-馬龍在前場籃板的效率上,依舊是曆史級的,不差於那兩個籃板怪獸。

確定了人選,李良再度進入係統,進入了【個人訓練中心】,花了2200點,把1979年的摩西-馬龍給召喚了出來。

1979年的馬龍,不是人們熟悉的那個“佛佛佛”的1983強壯版馬龍。

彼時的他才23歲,身形不算高大,有些瘦,臂展普通有些短,手掌也不大。

站在李良麵前,李良覺得自己和他身材差不太多,甚至胳膊還長一點。

馬龍直愣愣的看著李良,用他特有的弗吉尼亞含混不清的口音問道:“想學什麼?”

李良思考了一會兒才聽懂,道:“呃,抓前場籃板。”

馬龍搖搖頭,道:“學不了,看天賦。”

什麼?老子花2200點讓你出來,你告訴我說學不了?

“難道沒有什麼特殊的技巧嗎?可以通過訓練得到?”

李良不信,既然有這個能力值,那說明肯定是有技巧的。

馬龍道:“長時間的積累。”

李良道:“點撥一下,點撥一下就行了。”

李良還是很聰明的,很多技巧稍微點撥訓練一下,再加上一點小聰明,就能幫助完成任務。

馬龍抬起眼皮看了看李良,道:“是要完成任務,刷前場籃板?”

李良連連點頭,心說係統NPC還是很智能的嘛。

馬龍道:“好,這個簡單,我來教你,一學就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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