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森有自己的想法,第一部電影、第一個男主角機會,一切比想象中來得快一些,但既然機會已經來到自己手裡,他就沒有理由錯過。
“吉他。”安森依舊保持坦誠,“我曾經自己在家自學了兩個月吉他,並且相信這可以成為吸引女孩兒的武器。”
“哈。”蓋瑞再次笑出聲來,“相信我,你不需要吉他也可以做到。”
安森攤開雙手,“馬歇爾先生,你應該看看青少年的莽撞,奇怪的發型、消不下去的青春痘以及奇奇怪怪的裝扮,當女孩兒們都在為四分衛尖叫的時候,我們還在忿忿不平為什麼自己沒有得到關注。”
“哈哈。”爆笑,“哈哈哈。”蓋瑞甚至願意為安森拍手。
瑪西亞也不例外,輕輕搖頭,但嘴角的笑容還是上揚起來,“嘿,夥計,你現在依舊是青少年。”
安森嘴角微微一斂,“啊,我總是忘記這件事。”
他是認真的。
但是——
噗。
繼蓋瑞之後,瑪西亞也終究沒有能夠控製住自己笑出聲來,那份瀟灑那份自如那份坦然確實讓人感覺非常舒適,悄無聲息地,瑪西亞也喜歡上了安森。
也許,安森的魅力確實能夠在大屏幕征服觀眾。
然後,一個靈感就閃過瑪西亞的大腦,牢牢抓住。
“等等。”
“等等!”
“安森,你曾經嘗試過什麼發型?”
蓋瑞和安森雙雙看向瑪西亞。
安森不知道他們的糾結,自然也無從得知瑪西亞現在的靈感,眉尾輕輕揚起,卻沒有正麵回答,“一係列慘劇。”
瑪西亞並不在意,因為她的重點本來就不在於安森的回答,僅僅隻是導出靈感的過渡,“你嘗試過約翰-列儂(John-Lennon)的發型嗎?”
約翰-列儂?
安森沒有能夠反應過來,約翰-列儂什麼時候成為時尚偶像了?
但蓋瑞曾經經曆那個年代,一下就理解瑪西亞的意思,“你是說披頭士鍋蓋頭?”
上世紀六十年代,披頭士漂洋過海前來美國發展,掀起一股狂熱,不僅是音樂,時尚造型也同樣如此,數不勝數的年輕人紛紛模仿他們的造型裝扮——
鍋蓋頭。喇叭褲。套頭衫。
等等等等。
那是蓋瑞年輕的時候,他也曾經嘗試過披頭士的造型,即使是現在,依舊能夠在年輕一代身上看到披頭士的諸多影響。
瑪西亞點點頭,“邁克爾是樂隊成員,我們完全可以將他定義為英式搖滾,並且崇尚六十年代的複古風格,留著鍋蓋頭、穿著西裝搭配喇叭褲,背著吉他又或者抱著‘尤利西斯’在校園裡出沒。”
“在彆人眼中,他就是一個怪胎,一個離群者,根本就不會注意到他。”
“而且,鍋蓋頭有一個好處,遮住眼睛,如果看不見眼睛,一個人的魅力就會大打折扣,這也是一種隱藏手段。”
說著說著,瑪西亞就激動起來,整個思路完全貫通。
“當其他高中生以貌取人的時候,根本就不屑關注邁克爾,但米婭卻知道邁克爾的才華,她也像青春女孩一樣迷上那些帥哥,結果在變故之中狠狠栽了一個跟頭,這才意識到才華比外表可貴。”
“卻沒有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