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早晨的對話不過是三十分鐘前才發生的事情,然而現在大腦卻如同漿糊一般無法喚醒記憶。
“享受。”安森說。
“我們說好,這就是練習,不是演出,隻是享受音樂。”
這三個年輕人,如果安森的記憶沒有出錯的話,未來他們在好萊塢也沒有能夠闖蕩出什麼名堂,這個大浪淘沙的名利場有著光鮮亮麗的頂級巨星但更多都是默默無聞消失的普通人,現實就是如此殘酷。
但是,樂隊表演,不僅對安森來說是一次機會,對他們三個人來說更是額外的機會。
“最專業最專注的姿態,永遠是最帥氣最完美的姿態。與其擔心演出,不如讓我們好好享受音樂。”
“前前後後練習同一首曲子五天,我不知道你們感覺如何,反正我幾乎就要嘔吐了。我知道享受旋律不太容易,但不如將我們的身體交給慣性?”
帶著調侃和打趣,緊張兮兮的發言也讓人不由莞爾起來。
然後。
臉頰胖乎乎如饅頭、手臂胖乎乎如蓮藕的鼓手內德-沃肯(Ned-Walken)就沒心沒肺地哧哧笑了起來,“你這位詞曲作者都這樣說了,我們怎麼辦?”
“一起吐槽?”安森非常坦然。
噗。
頓時,吉他手和貝斯手也雙雙破功,笑出聲來。
安森是認真的,絕對不是謙虛,什麼詞曲創作的東西,對他來說隻是興趣愛好,並沒有係統性地學習過;而且前世二十五歲之後,就再也沒有玩過音樂,那些不務正業的興趣就隻有繪畫延續了下來——
因為不花錢。甚至用廢報紙乃至於沙地上也可以畫。
而眼前,蓋瑞臨時爆發靈感,他們全部都是趕鴨子上架,在演奏綠洲樂隊的歌曲和自己原創之間稍稍掙紮一下,考慮到前者還需要詢問版權什麼的,於是安森就選擇了後者。
簡單一些,口水一些,粗糙一些,也沒有關係。
反正導演說了,中學生車庫樂隊的音樂沒有必要太認真。
這還是安森創作的音樂首次有聽眾,而且一來就是整個劇組,他自己也心裡沒底,甚至比首次站在鏡頭前還緊張。
畢竟,演技這回事嘛,實力不行,總是還有顏值。
但音樂呢?旋律和演奏不行,難道也還是靠顏值?
安森,非常坦然,用玩笑的方式排遣自己的緊張,“不要擔心失誤,失誤才是正常的,因為他們都期待著我們失誤,畢竟才五天,但隻有我們知道這五天發生了什麼。”
平平無奇的話語裡,自然而然流露出些許灑脫。
安森覺得,他好像又找回前世二十五歲以前的自己了。
然後,安森看向吉他湯姆-提爾曼(Tom-Tillman),他最年輕,十五歲而已,臉上冒出幾顆緊張性油悶痘,從搖擺不定的眼神就能夠感受到他的緊張。
“看著我,湯姆,我可以保證,我比你先出錯。”
湯姆:???
滿臉困惑地看向其他人,湯姆自己也沒有忍住笑了起來,“安森剛剛說什麼?”
麵麵相覷。
然後,忍俊不禁。
不需要其他人開口,安森就給予肯定,“你沒有聽錯。我認為我肯定第一個出錯,但請相信我,即使出錯,也沒有人能夠聽出來,畢竟這首曲子還是第一次問世,所以,我認為我們應該假裝什麼事都沒有發生,繼續演奏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