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符,是有色彩的,在陽光底下熠熠生輝。
旋律,是有情緒的,在心臟之上翩翩起舞。
站在街頭,置身人海,無邊無際的鋼筋森林將一個個身影吞噬,他們是如此渺小,宛若塵埃一般;但此時,他們又是如此恢弘,用熱情和幸福填充自己的世界,絢爛奪目的光芒跟著血液一起燃燒。
跳躍著,歡呼著。
大笑著,熱淚著。
世界的中心,孤獨的旅人正在肆意高歌。
“在抵達終點的時候喚醒我!”(注1)
乾脆,利落,跳躍,安森的歌聲就是鼓點,莉莉的鍵盤、康納的吉他、邁爾斯的大提琴全部淪為配角,他們演奏的旋律不再流暢,而是宛若清澈溪流在鵝卵石之間跳躍一般,節奏隱藏其間活潑跳躍。
“當我更睿智更蒼老的時候!”
歌聲,宛若鼓槌,重重地、深深地落在心臟之上,血液開始井噴、情緒開始咆哮,再也沒有人能夠例外。
他們鼓掌著、他們跳躍著,感受音符在血管裡流淌的滾燙與炙熱,真正和旋律完完全全地融為一體。
然後——
湍急洶湧,演奏再次流暢起來,彙入安森激昂雀躍的演唱之中。
“一直以來苦苦尋覓自我,卻未曾發覺自己迷失。”
安森,再次高高舉起雙手,笑容爬上嘴角,撥開迷霧、滿眼清亮,一米陽光穿透重重黑暗灑落下來。
他,注視著眼前的觀眾,不經意間就這樣撞上布萊爾那雙飽含熱淚的眼睛,喜悅和悲傷、幸福和苦澀在瞳孔裡交織洶湧。
安森儘情高歌。
“卻未曾發現自己迷失!”
莉莉、康納和邁爾斯聯手合唱,開始飆歌,“卻未曾發現自己迷失!”
布萊爾一愣。
安森再次流露出鼓勵的眼神,繼續上一個音階,“卻未曾發現自己迷失!”
布萊爾可以聽到旋律的激昂也可以聽到樂器的轟鳴,一股難以抑製的熱血就這樣衝上大腦,一陣頭皮發麻,她也忍不住跟著高歌起來,“卻未曾發現自己迷失!”
當歌聲衝出喉嚨的那一刻,布萊爾就可以看到安森嘴角的笑容幸福而燦爛地綻放,那種滿足快速充盈胸膛,身體輕盈地離開地麵,就這樣在金色陽光裡徜徉遨遊。
安森,“卻未曾發現自己迷失!”
布萊爾和一小部分觀眾,“卻未曾發現自己迷失!”
安森高高舉起雙手繼續鼓勵觀眾,“卻未曾發現自己迷失!”
全場觀眾,“卻未曾發現自己迷失!”
一個音階,再一個音階,旋律音符節節攀升,情緒再也按耐不住炸裂開來,靈魂深處隻剩下一片轟鳴。
在這一刻,不分你我——
即使素不相識,但每個身影都是一個故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回憶和夢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遺憾與妥協,卻在這一刻,短暫地找回青春的絢爛和肆意,那些曾經以為徹底消失的熱血依舊沒有冷卻。
一直以來,苦苦尋覓自我,卻未曾發覺自己迷失——
直到此刻。
安森的歌聲再也沒有保留,一句接著一句攀登高峰,“卻未曾發覺自己迷失!”
一個八度。
“卻未曾發覺自己迷失!”
兩個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