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斯,四弦,低頻、穩重。
在一支樂隊裡,貝斯手無法像主唱那樣站在聚光燈底下,也沒有吉他手急風驟雨的掃弦,又缺少鍵盤手眼花繚亂的操作,甚至就連躲在陰影後麵的架子鼓一番雨打沙灘的鼓點也輕而易舉能夠調動情緒。
正是因為如此,在樂隊裡的存在感不強,好像也比較難炫技,無法炸場,即使站在聚光燈底下也無法和觀眾產生共鳴,這讓貝斯的地位被嚴重低估。
不少樂隊裡,貝斯手都是沒有人願意擔任以至於由鍵盤或者吉他轉行頂替位置的,但這顯然是一個誤解。
在樂隊裡,貝斯才是掌握節奏的核心。
平克-弗洛伊德樂隊(Pink-Floyd)鼓手尼克-馬森(Nick-Mason)就曾經說過,樂隊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個鼓手和一個貝斯手,外加一些新奇的表演。
在現代音樂裡,鼓點非常重要,尤其是在樂隊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它可以控製整首歌的速度和律動;同時,鼓的聲音非常霸道,是所有樂器裡最適合表現節奏的樂器,既能夠提供高頻也能夠提供低頻,同時穿透力出眾。
那麼,為什麼專業人士常常說,在大部分音樂裡,有鼓點也必須有貝斯,二者是密不可分的夥伴呢?
因為鼓的缺點顯而易見:
它沒有固定的音高,也無法演奏出延續音。
而貝斯扮演的,恰恰就是這樣的角色,提供音高並且補足延續音,兩個樂器配合在一起,共同創造漂亮的節奏線條。
對於一支樂隊來說,吉他,是骨架;鼓,是肌肉;鍵盤,是皮膚;而貝斯,則是血液——
也許,肉眼看不到血液的流動,但不代表它就不重要。
眼前,就是如此。
繼“喚醒我”另辟蹊徑地以大提琴開場技驚四座之後,眼前這支樂隊又聞所未聞地以無品貝斯拉開序幕。
全場視線,落在康納身上。
康納,低垂眼瞼,所有心神全部凝聚在貝斯之上,指尖輕輕撥動琴弦,低沉而厚重的弦音帶著一種古韻和悠揚輕輕蕩漾開來,溫暖的音符宛若月光一般灑落滿地。
不由自主地,就屏住呼吸。
遙遠地、輕盈地、透亮地,吉他弦音響起。
是安森。
安森嘴裡叼著吉他撥片,專心致誌地注視琴弦,指尖碰撞琴弦的清亮聲響仿佛凜冽溪流一般潺潺流淌而出,在牢牢抓住心弦的貝斯弦音周圍翻飛舞動,不同的音色時而碰撞時而交纏,牢牢地抓住心臟。
嗡,嗡嗡嗡。
等等,那是……大提琴。
邁爾斯的琴弓在G弦之上緩緩拉扯,曼妙而細膩的弦音帶著些許滄桑和溫柔刹那間宣泄而下,不同層次不同頻率的音符瞬間鋪滿聽覺的角角落落,不知不覺整顆心臟就這樣填滿,充盈著哀傷而破碎的清冷。
再然後,叮咚作響的風鈴旋律在弦音之間輕盈跳躍。…。。
莉莉並沒有特彆的動作,悄無聲息地加入演奏,宛若微風,撲麵而來。
閉上眼睛,不由自主就徜徉在音符之中振翅高飛——
坐在一輛皮卡車裡,在筆直筆直的六十六號公路之上前行,打開車窗,讓微風卷帶著滿世界裡的綠樹、泥土、溪流、蒼鷹、藍天、玉米田填滿整個車廂,生活的傷痛和煩惱在車輪的碾壓之中徐徐後退,忍不住伸出右手去捕捉風的痕跡,細細感受滑過指尖的歲月滄桑,千瘡百孔的心臟一點一點舒展開來。
人們總是認為,生活一切都好,一天一天忙碌得腳不沾地,沒有時間悲傷沒有時間痛苦也沒有時間思考;卻在某個午後,端著一杯熱茶靜靜發呆,短暫地喘一口氣,毫無預警地就這樣被音符狠狠擊中——
其實,自己並不好。
那些痛苦那些煎熬那些傷痕,並不是消失了,隻是暫時隱藏在記憶角落裡,一點一點滲透侵蝕靈魂。
自己經曆過的,隻有自己能夠體會。
然後,就這樣陷入時間的縫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