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彼此彼此(1 / 2)

“少母說你是登徒子,我以為不妥。”管氏仲姬輕聲道,“你分明奸猾如豺。”

費儘口舌卻等來一個“奸猾”的評價,田籍不由一囧。

不過這用詞雖然不好聽,但不管怎麼說也是來自一位聰明的對手之口。

正所謂敵人的咒罵就是變相的稱讚……感覺也還行?

旁邊的婦人槐當即撫掌譏笑道:“對對對!就是頭奸凶狡猾的小豺狼,咱們不能上他的賊船。”

公輸五聞言又要拉開架勢對噴,扞衛自家博聞兄的名譽,卻被田籍抬手阻止了。

“既如此,那敢問管氏淑女,願不願意嫁給我這個奸猾如豺之徒?”

“你猜。”

“不猜。”

“奸猾。”

“彼此彼此。”

“不想嫁人。”

“那正好,我是一頭奸猾的小豺狼。”

“也是。”

“嫁吧。”

“好的。”

兩人用一種閒聊般的語氣,就敲定了這樁臨時起意的婚事。

旁邊還等著繼續對噴的公輸五與婦人槐,足足愣了好一會,才反應過來,隨即將震驚的目光投向自家兄長或女兒。

然而當事的男女,此時卻極為默契地大步踏過了“該不該嫁娶”這個坎,直接過渡到基於盟婚的新契劵條文上。

……

因為有了先前大量細節討論的基礎,這次將“信任”的短板補上後,新的契劵很快有了結果。

大體上,有三條最為重要的約定。

其一,田籍與管氏仲姬立下婚約,婚期定在兩年後。期間除非一方死亡,不得反悔。

其二,田籍一家與管叔吾一家建立政治聯盟,攻守互助,不得互相傷害。

不過因為田籍一家就剩他自己一根獨苗,所以其實等於他個人與管叔吾一家聯盟。

其三,一旦雙方中有人晉升秩三境界,需要重新訂立契劵,延續聯盟。

最後這點,卻是關乎這個契劵的約束力問題。

按照“律弟子”槐的解釋,因為訂立契劵的一方秩次最高是秩二,所以隻要雙方都不超過秩二,就能受到“刑律”的約束。

而有了這第三點的約定,那麼若一方在晉升秩三後拒絕重新立契,“刑律”就會讓那位新晉秩三受到重創,甚至跌落境界。

槐沒有解釋“刑律”具體是什麼東西,不過既然能與祝者的“天地神詭”有同等偉力,田籍隻能推測大概不僅僅是書麵上的律法文字,而是某種具有超自然力量的存在,必須保持敬畏。

不過話說回來,他當前隻有秩一,而管氏仲姬卻是秩二,雖然德性受損,但有著一位厲害的父親言傳身教,怎麼看都是她能更早到達秩三。

所以這第三條與其說是對田籍的警告,不如說是對方展現守約的誠意。

當然了,這個契劵畢竟隻約束了田籍與管氏仲姬兩人,所以後者回去以後如何說服其父管叔吾,那就她的問題了。

……

契劵被婦人槐以獨有手法刻於巴掌大的硬木塊上,一式兩份。

木契繼成,雙方各執一份。

田籍把玩著材質獨特的不知名木料,對上方精細綿密的刻文嘖嘖稱奇。

這時管氏仲姬忽而起身來到田籍跟前,盈盈一揖,恭聲道:“名分既已定下,按照交陌的風俗,妾當以‘君子’相稱,君子亦可直呼妾的閨名‘綾’。”

“但妾嘗聞平原人夫妻間多以‘良人’互稱,不知君子屬意哪種說法?”

田籍聞言,不禁老臉一紅。

管氏仲姬,或者說姬綾的這番話,翻譯成他前世的話,大概相當於“老公老公,你喜歡人家喊你鴿鴿還是喊你寶寶?”

作為兩世加起來快四十歲的大齡青年,被這麼一位十六七歲的青春少女問及“老公的幾種叫法”的問題,他一時頗為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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