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一開始也的確不知道周洪林有妻有子的,還是周洪林離婚後,跟他妹妹談婚論嫁了,葉家人才知道原來他們的女兒(妹妹)是給人當小三的。

葉家人心裡有火,就覺得周洪林是二婚男,他們家的佳妮還是初婚,又年輕,算是被周洪林糟蹋了,哪怕周洪林不過三十一歲。

知道周洪林離婚後房車都是他的,他那套房子現在值好幾百萬呢,又知道周洪林年收入能過百萬,葉家人才會獅子大開口,要求彩禮給六十六萬。

這在莞城來說,除了豪門,那是天價彩禮了,畢竟普通人家也就是幾萬元,甚至一萬幾千塊錢的,六十六萬的彩禮能把很多人家嚇退,寧願換一個人結婚。

用周母跟女兒吐槽的話說:“葉佳妮是黃金打造的嗎?值那麼多錢。”

再者,周家給六十幾萬彩禮過去,葉家卻說了隻陪嫁一些被子等不值錢的東西,那彩禮錢是要給她兩個哥哥裝修房子,買車用的。

周家能答應嗎?

連葉佳妮自己都生氣,覺得父母兄嫂疼愛她不過是想賣了她換錢給兄嫂過上好日子而已。

就因為父母沒有為她考慮,她才會偷了戶口本和周洪林領了結婚證,生米煮成了熟飯,父母就沒有了威脅的籌碼,拿不到六十幾萬的彩禮了。

“你們沒有手沒有腳?想在市裡有房子,自己努力賺錢買呀,我夫妻倆現在都失業了,又要籌備婚禮,裝修婚房,擺酒什麼的,樣樣都要錢,我現在都頭痛錢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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