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將手機還給海彤。

海彤笑問他:“不生氣了吧?不委屈了吧?”

陽陽很開心地道:“我星期五

就能去找媽媽了。小姨,今天星期幾?”

“星期一。”

陽陽問著:“星期一離星期五還有幾天呀?”

對於一個星期有幾天,陽陽還不是很懂,媽媽教過他的,他還問媽媽為什麼沒有星期八星期九呢。

“四天。”

陽陽數了數手指頭,覺得四天時間也不多,小臉上的表情就從陰轉大晴天,很開心地對龍霆說道:“龍霆,過幾天,我就可以去找我媽媽了,你今天一定要回家嗎?要不你跟我一起去找我媽媽吧。”

龍霆頗有點羨慕陽陽。

陽陽的爸媽是離婚了,但他們都還活著,陽陽隨時都能看到爸媽,陽陽的爸媽也很疼愛陽陽。

他的媽媽不是親媽,是養母,他的爸媽是誰,他不知道,慕媽媽從來沒有瞞著他,告訴他,他是被慕媽媽撿到的。

雖然,他有慕媽媽,有夜叔叔,還有師父師公他們疼著他,但他沒有親生父母,不知道自己的爸媽長什麼樣。

不過龍霆的羨慕也就是一瞬間的。

畢竟還是個三四歲大的孩子,有人陪著他玩,很快就會將親爸親媽是誰這個問題拋之腦後。

“我下午要回去了,再不回去,我師公會罰我紮馬步,懲我抄醫書的。”

他會寫字,但是抄醫書這種懲罰對於他來說還是太重了。

龍霆不怕被打被罵,就怕師父罰他寫字,抄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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