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我隻買了一團,也吃過了,就不分給媽了。”

鳳家主看看冰糖葫蘆,又看看女兒手裡拿著的那團棉花糖,是粉紅色的,小女孩才喜歡的,她女兒二十好幾,快三十歲的人了,還買這種棉花糖吃。

彆人吃不吃,她不管,她女兒可是鳳家的少主,竟然……

“你怎麼買這些東西來吃?”

鳳家主皺著眉,問了和管家一樣的問題。

“小時候看到彆人有得吃,我羨慕,覺得肯定很好吃,長大後,也不是經常能看到這種棉花糖,故而一直沒有買過來吃,下午去玩,看到有,就買了。”

鳳家主的心頓時揪成一團。

她的女兒,本是天之驕女,因為鳳若親爸所害,連小小的棉花糖都沒有吃過,隻能羨慕彆人。

想到自己疼鳳若疼了二十幾年,鳳若睡了她的丈夫,如今還勾她的兒子,報複她。

鳳家主對鳳若的恨意更深。

她接過了女兒遞過來的冰糖葫蘆。

“你覺得棉花糖好吃嗎?”

鳳晴又咬了一口棉花糖,咬得太大口,弄得嘴邊和臉上都有了。

鳳家主抽了紙巾遞給女兒,說女兒:“看你吃成什麼樣子,像隻花臉貓了。”

“太甜了,不好吃,吃過這一次,以後就不會想著吃它。”

“不好吃,扔了。”

“花了錢買回來的,又是兒時的念想,總要吃完它的,以後不買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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