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大分枝。

鳳家的家規已經不適應現在這個社會了。

有些族人沒有什麼本事,靠著拍馬屁,就能撈到好處,什麼事也不乾,就知道在族裡其他人麵前炫武揚威,打壓異己。

這種現象普遍存在,母親也不管。

反而利用那些小人去打壓,傷害族中那些有能力的青年才俊,逼得他們為求自保,不得不遠走他鄉,另謀出路。

如今族裡能用的年輕人,真沒有幾個。

大部分人都是靠著每個月從族裡基金領到一筆生活費混日子。那筆生活費不算很多,但也不算少,按照家庭人口分配的,成年的就隻有生活費,按照江城最基本的生活費配置。

未成年的要算上他們的學習費用,每個月分配到的生活費就會比成年人的多一點,老年人和成年人的一樣,不過滿六十五周歲的老人,生病住院不需要自己出錢,家族基金會支付醫藥費用。

在這種環境下,能有多少人有拚勁?

不就是專門養懶人的嗎?

反正什麼事兒也不乾,也餓不死,家裡人口多的,每個月領到的生活費都超越無數打工一族了。

他們何必去累死累活,賺到的還沒有家族裡分發的生活費多。

鳳晴就覺得這一點,不好,養懶人。

她想,未成年人,除非父母雙亡,那樣可以從族裡的基金領取生活費,學習費用。

父母齊全的,那就是父母的責任。

年輕人,不上班,那就餓著唄,應該取消給年輕人的生活費,沒有依賴了,他們才會出去找工作,自力更生,才能矮子裡挑高個子來培養一下。

老年人的待遇可以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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