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過了年,我就五歲了。”
小家夥話多,跟爸爸很難聊。
周洪林伸手摸摸兒子的頭,“是呀,陽陽都五歲了。”
四周歲,虛歲五歲。
離婚時,陽陽說話都還不利索。
轉眼,陽陽成了個話嘮,社牛,也是幼兒園中班小朋友。
年後的九月份,陽陽就要讀幼兒園大班,然後就進入小學階段。
時間,過得特彆快。
“爸爸,我會快高長大的,我要多吃飯,以後長高高,我要保護媽媽。”
“陽陽真乖。”
周洪林誇著兒子。
心裡卻酸酸的,吃味。
陽陽說保護媽媽,沒有說保護爸爸。
海靈以後身邊會有保鏢跟隨,壓根兒就不用兒子保護她。
“爸爸,我陸叔叔和媽媽結婚的時候,你過來喝喜酒嗎?我要給媽媽當花童。”
周洪林:“……你陸叔叔請爸爸去喝喜酒,爸爸就去,他不請,爸爸就不好過去。”
喜事不請不到,白事不請自到。
這是習俗。
陽陽哦了一聲,他說道:“我聽陸叔叔說過,他說,等他和媽媽辦婚禮,一定會給爸爸送請柬的。”
“爸爸,陸叔叔真的很好的,他對我很好,不是壞人。”
小家夥很努力要地化解爸爸對陸叔叔的誤會。
周洪林心裡酸楚,麵上還帶著點笑,回應著兒子:“嗯,你陸叔叔不是壞人,他對你和你媽媽都很好,你們母子倆跟他一起生活,爸爸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