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中院的法官就是通知作為代理律師的孔仁義,要進行再審,並不是征求孔仁義或者當事人的意見,所以,通知完便掛了電話。
當事人有知情權,孔仁義先把再審的事跟第一金屬公司的持股員工說了說。
當然,他沒提自己對青山中院某些人的主觀看法。
聽說不用申請就可以再審,大家還是很高興的。
“看來青山中院也意識到,他們的二審判決是存在問題的,這才主動再審。”
“大概率是這樣。”
“既然如此,再審肯定會改判。”
青山中院釋放出的“善意”,讓大家對於再審充滿信心。
“具體的再審日期,還沒有確定,等確定了,我再通知大家。”
時間也不早了,孔仁義讓大家先各回各家。
等第一金屬公司的持股員工都走了,孔仁義想了想,還是決定跟宋思銘說一聲。
他撥通宋思銘的電話,告訴宋思銘青山中院要主動再審第一金屬公司的補償糾紛案。
“主動再審?”
和孔仁義一樣,初聽到這個消息,宋思銘也是微微皺眉。
“能不能不管青山中院,直接去省高院申請再審?”
宋思銘想了想,問孔仁義。
“理論上是不可以的。原審法院主動再審,上一級法院不會再受理再審申請。”
孔仁義回答道。
“你覺得改判的幾率大嗎?”
宋思銘又問孔仁義。
“如果完全按照證據來判的話,那改判的幾率還是非常大的。”
孔仁義思忖著答道。
這個回答,需要反著聽:如果不按證據判,那改判的幾率就不大了。
宋思銘自然明白,孔仁義在擔心什麼,事實上,他也擔心,青山中院的某些人,再審的時候又搞暗箱操作。
不過,他的身份,再懷疑,再擔心,也不能說出來。
“孔律師,再審開庭前,是不是有一個提交證據的環節?”
宋思銘沉寂片刻,詢問孔仁義。
“對,每次開庭之前,原告被告都要提交證據。”
孔仁義回答道。
“那這一次,我們這邊,能不能不提交關鍵證據,等開庭之後,再當庭提交。”
宋思銘說出自己的想法。
提交證據也叫交換證據,原告被告互相看過對方的證據再開庭。
歐建華財大氣粗,宋思銘非常擔心,歐建華看過相關證據之後,會用錢開路,在開庭之前把那些有效證據,變成無效證據。
“理論上是可以的,但就怕當庭提交,法院不予采信,以前有過類似的案例,想搞突然襲擊,打對方一個措手不及,可最後法院不采信,偷雞不成蝕把米。”
孔仁義說出當庭提交證據的弊端。
“但二審,歐建華是當天提交的賬本。”
宋思銘舉起另外一個實例。
“我們畢竟不是歐建華。”
孔仁義回應道。
“是,我們畢竟不是歐建華。”
宋思銘輕歎一聲。
他之前,找此案的主審法官詹元奎打聽了,法庭之所以采信歐建華的賬本,是因為歐建華的賬本,是經青山中院代理院長焦良策之手,臨時提交。
他們不得不采信。
但第一金屬公司的持股員工,並沒這樣的人脈資源,也不可能先把相關證據,交到焦良策的手上。
“孔律師,我不是專業人士,剛剛就是隨口一說,到底是提前提交證據,還是當庭提交證據,還是要你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