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奇深吸一口氣,和布林用眼神達成默契之後,說:“畢竟70%的占股,不但意味著要把所有其他股東踢出去,還要縮減我和布林的持股,這……代價有點太大了。”
“代價大不大,取決於你們付出了什麼又得到了什麼。”
“你們需要付出的是70%的股份,但得到的,卻是1。5億美金,我承諾,第一筆1個億的資金在我們簽署合同的當天就可以到賬,第二筆5000萬美金,6個月之內到賬。”
李晉的話,如同一簇火苗,徹底點燃了佩奇和布林的野心。
“1。5個億!?”
佩奇驚喜地喊道。
連布林臉上都露出了激動的神色。
現在,他們的古歌公司撐死隻價值1個億美金,但李晉現在隻需要70%股份,卻願意為此付出1。5億美金。
這相當於瞬間就把古歌公司的身價提高了三倍。
而對比起來,莫裡森給出的價碼6000萬美金,不但要求拿走80%股份,還要控製整個公司的管理權,也就是他們隨時可以踢走自己這兩個創始人。
和李晉的慷慨比起來,莫裡森簡直就是在打發乞丐。
“我隨時可以簽約,但是留在米國的時間不多了,我必須儘快回國去處理一些事情,所以如果兩位需要時間考慮的話,請儘快給我消息。”李晉說道。
佩奇和布林同時說:“不用考慮,我們同意。”
李晉笑著站起來伸出手,說:“那麼合作愉快。”
佩奇和布林對視一眼,也分彆和李晉握手,“一定會很愉快的。”
“那行,明天我們就簽字,按照我們約定的那樣,公司的日常管理我不會插手,但你們需要意見谘詢的時候可以隨時聯係我,當然,決定權在於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