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有肉,但是我從來不和不熟悉的人喝酒,從來不給不速之客吃肉。”達叔沉聲說道。“既然來了,那就進來吧。閒聊幾句的功夫還是有的。”
人家已經跑到了家門口,再想趕人怕是也來不及了。索性把人給邀請進屋,是李逵還是李鬼也可以當麵辯個清楚。
聽到裡麵的應允,外麵的人這才推門進來。
一幅謙遜有禮的斯文模樣。
高大、肥胖、走起路來身上肥肉亂顫,看起來就像是一座行走的肉山似的。
達叔一看來人,忍不住樂了起來,說道:“喲,原來是老朋友”
“雖未見麵,但是神交已久。”胖子笑嗬嗬的說道。
他徑直走到達叔麵前的沙發上坐下,看到桌子上的金魚肉,嗅起鼻子聞了聞香,說道:“這是什麼魚?以前從來都沒有見過,更沒有吃過。”
“金魚。”達叔說道。
“那些有錢人家裡養著的觀賞魚?”
“不,是真正的金魚生於死亡之海,極寒之地。它必須在零下二十度以下的深海才能夠生存下去,肉質鮮美、帶著一股子沁人心脾的涼意。因為形狀如刀,所以,它又叫做冰刀魚。”
“原來如此。真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神造萬物,當真是費了心思的。”
胖子說話的時候,已經急不可耐的用手捏起一片薄如蟬翼的金魚肉塞進了嘴巴裡。
仔細品嘗一番,嘖嘖稱讚說道:“當真是人間美味。入口即化,明明已經吞咽下去了,卻讓人感覺唇齒留香。而且一口吃下去之後,身上的奇經八脈都被這股子涼意給激醒了一般,身體跟著一哆嗦,然後整個人就變得耳目聰明,神清氣爽起來。好魚,好金魚啊。”
“你也是個會吃的。”達叔笑著說道。酒逢知己千杯少,肉不知味半斤多。
達叔主動拿了一個威士忌酒杯,為胖子倒了小半杯威士忌,說道:“金魚肉配飲蘇格蘭威士忌最佳。一口肉把身上的寒意給激發出來,再喝這一口帶著草木果香的烈酒先冷後熱,最後冰火交融,簡直是人生一大美事。”
“那我可要嘗嘗。”胖子端起麵前的威士忌在鼻子前輕嗅,一股草木香撲麵而來,一飲而儘,隻覺得熱火入喉。身體剛起的寒氣被這股火給壓下去,可是卻並沒有完全撲滅。
冷處更冷,熱處更熱
乍寒乍暖,讓人飄飄欲仙。
胖子紅光滿麵,雙眼放光,稱讚說道:“我一心鑽研廚藝,自詡自己嘗遍了人間美味。可是,卻從來不曾吃過這麼好吃的魚,喝過這麼好喝的酒更沒有一片魚一杯酒下去,讓我有這種人生跌宕起伏的奇妙感覺。今天算是托了您老人家的福。”
“菜根是個孝順的孩子。”達叔笑著說道:“他第一次用食盒裝來你蒸的包子,我就覺得與其它地方吃的包子不同。雖然用的是普通的麵,普通的肉和普通的調料,但是,口感卻一點兒也不普通”
“第一次我著實沒吃出什麼不同的地方,隻是覺得比其它地方的包子好吃。當我第二次吃的時候,發現它不僅僅是好吃,而是做包子的廚師手藝已至化境。不需要最好的麵,最特彆的肉,最罕見的調味。隻需要普普通通的材料,就可以烹飪出全世界最好吃的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