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花麵對著唐安接二連三的戲耍,還有“好朋友”們的背叛,再也憋不住了,捂著臉快步跑離廣場。
如果是以前的唐安,他還可能會覺得陳花有些可憐,但現在隻覺得她罪有應得。
收拾完了欺負他母親的家夥,唐安扛著梅花鹿打算回家,今晚得吃頓好的。
就在他沒走兩步,就被一眾婦人們圍了起來,堵著路不讓走。
“怎麼了,姨嬸們?”
麵對唐安的疑問,婦人們的臉色開始猶豫起來。
唐安當然知道她們是想要鹿鞭,但他就是故意裝傻,讓她們難堪。
“那啥啊,安啊,姨剛才說的事情怎麼樣?”
“什麼什麼事?”
唐安依舊麵帶微笑地看著幾人。
婦人們猶豫著互相對視幾眼,隨後二家嬸麵色一紅,大著膽子道:
“就是鹿鞭,嬸幫你處理鹿肉,你不要的鹿鞭送給嬸怎麼樣?”
“對對對,姨也是這個意思,二家嬸手藝不好,不如姨來幫你!”
婦人們爭吵著,為了唯一一條鹿鞭而互嗆。
唐安在一旁偷笑著看了幾分鐘,覺得沒意思後才緩緩道:
“送是不可能的,沒看到剛才陳花我都沒借嗎?”
“買!不是送,姨嘴笨。”
“好呀,姨真大方!”
“安啊,咱們關係這麼好,意思意思就行了吧?”
“意思意思是什麼意思?我想想啊,那就賣一塊一斤吧?”
“多少?”
“一塊一斤啊。”
“你怎麼不去搶劫啊!”
婦人們的臉上不再是討好的笑容,變成了誇張、離譜、不敢置信的神色。
要知道,在1976年,大城市裡的工人人均工資也才30多塊,更彆說她們這些鄉下,以種地為生的農民了。
一個月的收成能有幾塊都不錯了,更多的是自己種、自己吃,為了溫飽。
而想要買肉就隻能去到縣城裡,肉價大概是9毛一斤,這還沒算上路費呢。
所以但凡需要肉食,大家都是找唐家買,不但便宜,肉鮮,還省路費。
唐爸見村民們辛苦,也是為了方便大家,賣的肉都是價格非常低廉的。
以往唐家賣肉也就是4毛一斤左右,婦人們開口說意思意思,就是說你這鞭本來也就不要的,所以想用4毛以下,甚至更少的價格把這根鞭買了。
可她們沒想到的是,唐安根本不講情,直接是一塊一斤,說是天價也不為過。
騷動之後,有些人還是冷靜下來,耐著性子道:“安啊,你就彆開玩笑了,反正這鞭你也不要,這樣,按照平常的價格買,4毛一斤怎麼樣?”
“愛買不買,不買算。”
說罷,唐安便強行擠出了包圍圈,走了。
這時,二家嬸追了上來道:“安啊,剛才我可是幫你一同欺負了陳花,給你媽報仇了,你不能這麼不講情麵吧,也把嬸當猴耍。”
對此,唐安停下腳步,詫異地看著她。
“什麼叫幫著我欺負她,我隻不過是讓你們遵循了你們內心中的想法,今天是陳花家落寞了,那明天韋家呢?
你們不也一樣這般,你們欺負陳花的時候有沒有想起,你們也是這樣欺負我媽的?
還想買肉?記住!是你們求著我賣價格低的肉,而不是我求著你們買,我家不賣肉也能活,而不是必須要賣,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