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248章 帶走夏樂。(2 / 2)

老太太去拘留所把這個事情給兒子說了。

讓兒子把字簽上,印手印錄製好了視頻。

一旁的警察全程幫忙參與。

“10萬塊,你怎麼不給她多要點?你一會這個先彆給她,再讓她加錢再給她。”男人急忙說道。

“媽,我估計三五年出不來了,你這個錢給我留好。”

“放心,我的錢將來都要留給你。”老太太笑著說道。

一旁的警察微微皺眉,能把自己兒子賣了,能賣第一次也能賣第二次。

“這個東西需要蓋章,先把東西交給我吧。”

麵對警察,老太太也沒有反對。

不一會兒,夏晴就取了現金回來。

“這個錢給你,從今以後不要再來找人了。”

“不行,你得錢加10萬,東西我才能給你!”老太太想到兒子的話,改口說道。

一旁的警察,走到了夏晴麵前。

“手續已經辦理好了,這是小孩兒的遷移證明,你拿著這個到新戶籍所在地就隻能夠直接辦理落戶了。”

“好,謝謝。”

夏晴也沒有想到警察的辦事效率居然會這麼快。

“你,你怎麼不經過我同意就已經辦理好了?”老太太氣道,本來想再多要10萬塊錢的。

現在打水漂了。

“老太太,你這個多要錢,這是屬於訛詐行為,這是要交罰款拘留的。”

“念你並沒有繼續行詐,我們就沒收罰金,並對雙方進行500元的罰款。”

“你們有什麼異議沒有?”

“沒有。”

夏晴當場就

簽了,並且繳納了500元的處罰罰款。

老太太因為拒交罰款,年齡大,就隻能夠拘留一天。

夏晴到是挺喜歡這個警察了,其實她一開始就可以提醒,沒想到等手續辦理完才處理。

她寧願把錢交給警察,當繳稅了,也不願意把錢給老太太。

隻是能夠用錢解決的事情,夏晴不願意跟老太太有過多糾纏。

時間也是金錢。

她的目的是帶走夏樂。

夏晴準備帶夏樂離開的時候。

那個女警察追了出來,手裡拎著一個黑色塑料袋子。

“這是你的錢,本來要一個星期後才能取走,我給你做擔保了,你把錢拿走吧。”

夏晴看著她的胸前編號,記住了它。

“謝謝你!”

“謝謝警察!”

“不用謝,我也挺佩服你的。”女警察說道。

不僅僅解救了這麼多的小孩,還要養這個小孩。

她沒有那麼多的勇氣,有多少力量就幫多少力量。

當警察的這麼些年,也許到過太多無法,無奈的事情了。

夏晴帶著夏樂離開。

“你也真是夠大膽,這讓人舉報了,小心扣你分。”另一個女警察走過來歎道。

“我知道,但是我想幫那個小孩。”

“以前也遇到過,父母打孩子的,我們不管,結果孩子被打殘。”

“既然要鼓勵生孩子,就要對孩子負責不是麼?”

女人感歎道。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