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過了三個呼吸,光頭騎士的呼吸已經明顯影響到了體的運作。
“喝啊——”
雷文一聲輕吼,腳下猛然使勁,腳掌下的靴子突然崩碎了線,幾根抓鞋底抓得緊緊的腳指頭都一一的露了出來。
他一個踉蹌,不由得後退了兩步,喘了口氣,“你贏了。”
光頭騎士長長的出了口氣,又深深的吸進去,看向雷文的神色就親近了許多,“雷文騎士,厲害。”
他向雷文豎起了大拇指,在騎士們的眼中,每隻手的五根手指都有著自己的作用,大拇指吃力最大,也就預示著最強,小手指作用力最小,也就預示著最弱。
在向他人豎起大拇指的時候,是在讚歎與認可他人的強大,反之,豎起小手指的時候,則是在鄙視與輕蔑對方的弱小。
“這次是我占了裝備的便宜,那個誰,把我那雙新靴子取出來送給雷文騎士。”
光頭騎士大手一揮,豪氣的將一雙皮質的新靴子送給了雷文,既顯得了他的大氣,顯出了他作為勝利者對失敗者的鼓勵。
雷文微微一笑,崩碎的鞋子是他故意為之,現在的場麵也是他稍加引導的結果,“多謝斯考特騎士,我正需要這個。”
在其他騎士眼中,自然知道他沒有儘全力,也不會輕視他。
在斯考特騎士眼中,他自稱是大騎士下第一騎士,雖然險勝,但至少沒輸,麵子也還在。
雷文的目的達到了,既展現了力量,也沒有得罪人,還意外的收獲了一雙新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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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這場比試的消息帶給了雷文不少的幫助,騎士們對他的態度也親近了許多。
在二層的餐廳裡,雷文坐在末尾第二的位置上,吃著燉爛的糊糊,裡麵有煮爛的絲,有成了糊糊的土豆,也有綠色的菜葉。
這些食物用金屬的大盆裝得滿滿的,可以吃個大飽,那盆子有小半個洗臉盆那麼大,看起來確實震撼。
領主沒有說話,騎士們自然也沒有說話,而是唏哩呼嚕的發出愉悅的進食聲與餐具的碰撞聲。
雷文也吃的很香,雖然這並沒有自己做的好吃,但並不妨礙他與騎士們打成一團,做出自己流浪騎士份該做的行為。
吃過飯後,他就向著隔壁的房間走,他該換盔甲了。
兩個侍從早早的穿上了皮甲,在房間裡等候,他的暗啞色盔甲上麵乾乾淨淨,正等待著主人的穿戴。
與之一同放在邊上的,還有一雙嶄新的皮靴,厚重,結實,就足夠了。
雷文伸出手,像是個十字架,任由侍從忙活上下,給他穿戴上盔甲。
“您的甲太重了,恐怕一般的馬都跑不了多久。”巴頓忍不住說道,眼中帶著深深地羨慕。
“沒關係,我的馬有龍的血統。”雷文毫不在意的說道,明明說的是實話,落在侍從的耳中像是一句笑話。
在這個時代,血統這種東西,貴族講究越純越好,而怪物則講究越混越好。
吹噓自己的馬擁有惡龍的血脈也不是他一個人的說法,而是很多騎士都會以這樣的方式來標榜自己的強大與不可戰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