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是正當防衛,她先動手的!難道她想把我打死,我也不能還手嗎?”吳依然怒氣衝衝地說道。
劉琳一臉淡定地道:“你那些東西根本值不了幾個錢,我賠得起!
彆光說我打你了,你剛才下手是真狠。你要做傷情鑒定,我也要做!”
眼見兩人又要起衝突,辦案的趙同誌冷冷看了一眼劉琳,開口道:“都不要說了,這麼大的人了,還這麼衝動,什麼事情都乾得出來?
既然是誤會一場,好好溝通。你們先去驗傷,再定損,協商。”
吳依然氣到心肝發疼,當下也沒了爭執的心情。
兩人去醫院驗傷後,結果很快出來了,都屬於輕傷。
吳依然打電話叫來房東,讓他估算一下房子的損失,各種電器都要重新添置,再加上櫃子、門窗都要修繕,差不多3萬塊。
她自己這邊最值錢的就是那台筆記本電腦了,加上七七八八的東西,合起來大約2萬塊。
劉琳已經從辦案人員那邊知道,如果對方不肯諒解,自己要被拘留15天。
她倒是不以為然,這種事情用錢就能擺平了,多給那個姑娘一些賠償金,問題不大。
一看就知道是小地方來的,穿得還有點土氣,唯唯諾諾,慫包一個。
其實一開始,闖進那個房子的時候,劉琳是有幾分懷疑的,整個屋子太樸素了,甚至還有一些寒酸。
典型的廉價出租屋裝潢,牆壁斑黃,地磚上染著陳年老垢,洗都洗不掉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