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很給力,很快就幫他們找到了一個買家,是一個年輕的夫妻,剛結婚,準備要孩子,想買一套學區房。
他們看了房子,很滿意,價格也能接受,但是當他們聽說這套房子還要等半年才能過戶的時候,就猶豫了。
“半年?那怎麼行?我們等不了啊。”他們說。
“你們放心,我們一定會儘快過戶的,我們這套房子也要賣的,我們也不想拖。”周今歌說。
“可是萬一到時候你們賣不出去呢?我們豈不是要一直等下去?”
“不會的,我們已經在努力了,而且,我們也可以和你們簽合同,付你們定金,如果你們不放心,我們還可以把房子租給你們,這樣你們就可以先住進來了。”楊季說。
年輕夫妻被他們說動了,決定買這套房子。
但是,他們還有一個要求,就是要在合同裡寫明,如果半年內他們不能過戶,就要賠償他們五十萬的違約金。
周今歌和楊季雖然不願意,但是也沒有彆的辦法,隻能同意了。
就這樣,他們賣掉了自己的房子,買下了學區房。
可是,他們沒想到,學區房的事情還沒完。
他們買下的這套學區房,原來住著一個老太太,是老太太的兒子買給她的。老太太去世後,她兒子就出國了,把房子委托給同事幫忙賣。
可是,老太太的兒子出國後,老太太的兒媳婦卻帶著孫子回來了。
她兒媳婦說,老太太在遺囑裡說了,這套房子要留給她的孫子。
她兒媳婦還拿出了遺囑,是老太太生前親手寫的,還有公證處的公章。
周今歌和楊季都傻眼了,他們沒想到還有這一出。
他們趕緊聯係了同事,同事也很無奈,說他也不知道這件事情,他隻知道老太太去世了,她兒子出國了,房子要賣。
他們問同事怎麼辦?同事說,隻能打官司了。
可是打官司需要時間啊,而且還不一定能贏。
他們現在騎虎難下,學區房買下了,戶口也遷過去了,可是卻不能住進去,因為他們沒有房產證。
他們現在住的還是租來的房子,每個月還要付房租。
他們還要還兩套房子的貸款,壓力山大。
他們還要擔心,萬一官司輸了,他們不僅要賠掉定金,還要賠掉五十萬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