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軍艦……誰現在放著導彈和飛機不用,跟你拚艦炮啊?
所以大家最近幾十年都開始變得不怎麼重視。
但艦炮所擁有的比陸軍炮兵更強的火力,恰恰被這個國家看中了。
她不需要自己的艦炮能打200公裡,因為海峽寬才一百多。
而且步兵也等不到炮彈在空中飛200公裡。
她也不需要用精確製導炮彈去打什麼‘高價值目標’,因為登陸部隊麵臨最大的威脅,恰恰是那些機槍火力點和守岸部隊。
那些所謂的‘帳篷’!
至於高價值目標,交給火箭軍更加合適。
她要的,是足夠便宜,足夠快!
最好能夠快到,對方的機槍剛開槍,這邊來自艦炮的支援就能立刻蓋到對方臉上去!
在這種思想和迫切的需求下。
這個國家的護衛艦,全都裝上了一門射速極高的76毫米艦炮,其擁有著每分鐘120發的恐怖射速!
在大洋那邊開始大批量將所有護衛艦都退役的時候。
這個國家的護衛艦一造就是上百艘!
甚至還將幾十艘嶄新的護衛艦直接送給了海上治安局。
當然……最初的那個使命沒有變。
那些海上治安艦,拆除了導彈,有些還拆除了垂發,但唯獨保留了76毫米艦炮。
當很多不明真相的網友,指著海上治安艦上那門誇張的76毫米艦炮而去誇什麼‘武德充沛’的時候。
卻幾乎從來沒想過一個問題。
同樣都是軍艦轉執法用,為什麼垂發要拆了,導彈要拆了,而唯獨艦炮卻不拆?
怎麼?真需要返廠重新裝的時候,垂發和導彈能裝,艦炮就不能麼?
那憑啥拆你不拆它?
要知道……
海上治安不管是執法還是摩擦,水炮才是主力,30毫米或者37毫米就已經是重火力了。
76毫米口徑能用幾次?
那麼問題來了!
76毫米的艦炮,真的是為了執法需求而保留的嗎?
此時此刻,兩艘頂到岸邊不足兩公裡距離的056A型輕型護衛艦,對這個問題給出了她們的答案。
導彈和垂發,那都是應對大規模海戰才用的東西。
而艦炮對岸,那得隨時拉來就能用!
兩門76毫米艦炮,幾乎是同時開火。
並在短短的一分多鐘的時間內,就向岸上亂哄哄的第三濱海團第一營,傾瀉出數百發炮彈。
這些炮彈單發的威力並不如剛才爆炸的155毫米榴彈炮。
但卻勝在量大管飽和足夠快!
而且2-3公裡這個距離,完全可以看著你的人再打。
幾乎不用去計算什麼提前量,和什麼風偏修正。
偏個三米兩米的,就炸不死人啦?
和76毫米艦炮同時開火的,還有艦艇舷側安裝的30毫米自動副炮。
對一些距離近的單體目標,進行精確點殺。
此時這一分多鐘的火力密度,早已經遠遠超過了那個所謂的範弗利特彈藥量。
本來用在維護祖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上的設計,此時全部砸在了外來入侵者的頭上。
當056A護衛艦打光了儲備炮彈,並開始重新啟動螺旋槳準備返航的時候。
整個岸邊的沿海公路,長度接近一公裡的區域,已經變成了一片煉獄。
撒旦來了,都得生理性不適。
第一營,卒!
而此時此刻。
在距離戰場二十公裡之外。
陳籍擠在一輛96A坦克狹窄的成員艙中。
仍舊不斷地對車長和駕駛員催促著:
“再快點!”
“踩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