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春雪淡淡的看向打扮的好看,不懷好意的女人。
“是要去接你男人,你忘了嗎?”
“你……”
那女人變了臉色想要說什麼,被旁邊的人捅了捅腰側。
若是以前的宋春雪,看到這幫有說有笑,穿的人模人樣,處處顯得比她好的女人,連頭都不敢抬,安靜的裝啞巴。
若是被人開玩笑,還會紅著臉應和,典型的最好欺負的老實人。
有時候,她甚至會和彆人一起,貶低自己。
那種不自覺的討好彆人的性子,也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或許是從她,沒了爹娘,要跟姐姐們一起在二伯家生活時開始吧。
她好像天生就會迎合彆人,會看彆人的臉色行事似的。
雖然後來她發現,彆人也沒什麼了不起的,最後還過得不如她,自己也一大堆爛攤子的事。
她躺在炕上無法動彈的時候,那些曾經曲意迎合,討好彆人的畫麵會在腦海中一遍又一遍的,讓她萬分後悔。
可那時她已經老了,動不了了。
如今,她又回到了年輕的時候,她明白自己沒什麼好抬不起頭的。
沒有誰比她高貴,比她超凡脫俗。
都是俗人,大多數心裡臟得很。
這種不疼不癢,侮辱人的話,她不會再受著,免得在多年後的午後,不經意的想起,卻像一根紮入骨髓的刺,怎麼挑都挑不出來。
積攢的多了,就是一身的刺,深入血肉,紮的她渾身難受。
今後,誰欺負她,誰讓她不好過,千萬不能猶豫,她當場就要懟回去。
重來一次,她不是來改變命運的。
她是來愛惜自己的。
鼻子酸的厲害,宋春雪咬了咬嘴唇,在心裡重複:
沒錯,她是回來善待自己,疼愛自己的。
“以前怎麼沒發現,江家婆娘長得這麼白,都生了五個娃了,肚子都不見肥,是怎麼做到的?”
但有些人就是沒安好心,看宋春雪三十幾歲風韻猶存的樣子,忍不住出聲調侃。
一個頭發乾巴巴的男人笑得不懷好意,“一眨眼你的大兒子成家了,你現在可以趁早找個男人,說不定能過幾年快活日子。聽說你家老二也去軍營了,你以後的日子就是享福的。你男人也死了快十年了,該找個老伴兒陪你了。”
說著,那小眼睛的猥瑣男人,翹起了二郎腿,“我們莊子上有個老光棍,雖然不愛收拾,臟是臟了點,但能乾活,要不要去你家當上門女婿?”
“其實你嫁過來更好,他是我堂哥,家裡也有地,還有兩間新房,你過來了什麼也不用做,想辦法生兩個孩子就好。”
剛才被她回懟的女人上下打量著宋春雪,滿眼的輕視。
“是啊,反正你最小的孩子都十幾歲了,以後他們都成了家也不需要娘了,你隻要找個男人陪著,比什麼都強。”
“是嗎?”宋春雪似笑非笑道,“這麼美的事,那你怎麼不讓你娘嫁過去?我記得,你娘也守寡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