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 雙管齊下(2 / 2)

常務副市長範黎明和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蘇淩雲的麵子,徐雨萌還是不得不給的。

可是........

可是.........

這李光光和王猛兩個人已經被派出所關了十天了誒,怎麼還沒有放出來?

如果是自己交出去的,當然不用急。

交之前肯定會說好攻守同盟,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肯定是之前都商量好的,

但這是那天夜裡突然被抓進去的,該透露些什麼一點都還沒有來得及商量,李光光和王猛又是屬於那種有勇無謀的人,真要問起來肯定要露出馬腳。

李光光和王猛如果僅是治安拘留,通常的拘留時間是五天以上十天以下,如果情節輕微,可以隻受到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罰款。

難道李光光和王猛兩個人的情節特彆嚴重?

如果情節特彆嚴重,例如涉及結夥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六十周歲以上的人,或者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拘留時間可能會延長至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

可他們兩個人那天晚上就是一場普普通通的互毆啊。

錢有為突然感到脊背發涼,難道是刑事拘留?

如果是刑事拘留,那就是打架鬥毆導致嚴重的人身傷害或惡劣的社會影響,可能會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涉嫌刑事犯罪的拘留一般可以達到14天。如果案情重大複雜,拘留時間可以延長至30天,加上報請批捕的時間,最長可以達到37天。

不會吧?

石貴陽敢這樣子玩?

李光光和王猛知道的事情太多,在裡頭夜長夢多,萬一在裡麵胡說八道的話,那就更麻煩了!

如果是這樣,那就千萬不能掉以輕心,得想辦法告訴在裡頭的李光光和王猛,在裡頭什麼都不能亂說,儘量犧牲自己,保全他人,就是坐個幾年牢也沒有問題,等出來後這幾年坐牢的損失肯定會給,而且隻多不少,到時候一樣吃香的喝辣的,想找個女人,肯定也是輕飄飄的。

反之,如果在裡邊亂咬,肯定不會有什麼好下場,到時候死無葬身之地!

思來想去,公安局以前安長林當局長的時候,自己還能和他說得上話,現在換成了劉明光,之前覺得他在公安局也就是個透明人,和他幾乎沒有打過交道,再說了,這也是徐雨萌的人,和他說,說了,和沒說一個樣。

不行,還得請蘇部長出麵!

錢有為決定還是要打電話給蘇淩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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