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警察微微前傾身體,黑著臉對萬小金說:“萬小金是吧?你今天晚上的行為已經涉嫌尋釁滋事,而且還把對方打傷住院,我告訴你,根據刑法293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一是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是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其他的我就不說了,你這已經觸犯了隨意毆打他人,情節特彆惡劣這條,現在對方說了,隻要你認個錯,既不追究你的責任,也不要你付對方的醫藥費,你還是乖乖的在這份諒解協議上簽個字,認個錯,今天這個事就過去了。”
“警官,他們胡說!”萬小金沒有想到對方會倒打一耙,自己的兒子被打傷去醫院了,自己和老婆也被打得傷痕累累,現在對方反倒賴他們動手打人,還要自己認錯,而且房子還被拆了,這還有沒有天理?
“是他們突然闖到我們家裡,把我們趕出了門,然後還強行拆我們的房子,我是正當防衛阻止他們拆遷,他們還把我兒子打傷了,你們可以去查!”
萬小金想從審訊椅上站起來,被邊上的兩個警察給摁住了。
警察冷笑了一聲,威脅萬小金說:“縱橫拆遷公司的打你們有人看見嗎?你老婆給你作證不算,你們是一家人,縱橫公司的倒有十幾個人看到你先動手打的他們,而且現在還有三個人躺在醫院,縱橫公司的對你已經很客氣了,隻要你簽字認錯,既往不咎,你不要給臉不要臉,早點簽字畫押,我還準備下班呢。”
萬小金氣得臉都發綠了。
這警察選擇性的眼盲啊,簡直和縱橫拆遷公司就是穿一條褲子的!說出來的話明顯就向著縱橫拆遷公司。
萬小金是沒有關係,但不傻!
縱橫拆遷公司明顯是理虧了,要不然也不會逼著自己簽這份協議了,他們的人被自己打住院了,明顯就是個幌子,是虛晃一槍。
萬小金正是血氣方剛的時候,這些年雖然做點小生意,也見識過各式各樣的人,而且又當過兵,知道警察這麼做,肯定是違法的,於是大聲對詢問他的警官說:“記住你的警號了!你這麼做是徇私枉法,是包庇罪犯!我出去了,一定向公安廳督察總隊舉報,你不要以為當個警察就可以無法無天,沒人管你們!”
審問萬小金的警官叫高懷,是順興路派出所副所長,今天正好是他值班。
開始就是他接到縱橫拆遷公司老板胡亂來的電話,說同心街那邊拆遷的時候出了點問題,讓他想辦法去處理一下。
高懷接到電話後,二話不說,馬上出警了。
到了現場後,縱橫拆遷的公司的人早跑了,這也是早就安排好了的,所以高懷去後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強行把萬小金帶到了順興路派出所。
警察最怕誰?
肯定是怕督察啊!
?公安督察在公安工作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他們通過履行監督、檢查、指導等職責,確保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能夠依法、規範、高效地履行職責,從而維護社會穩定和保障人民安全。
?督察總隊首要職責是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執行法律、法規、政策和上級決定、命令的情況進行監督。這包括檢查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是否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行事,是否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違法違紀行為,確保執法活動的合法性和規範性。
說白了就是警察隊伍裡專門監督警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