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國家財產當成自己的私產,長期違規侵占國家的財產並用於個人揮霍,利用職務便利為部分不法商人在項目承攬、貸款審批、財政補貼各方麵提供便利並收受賄賂,生活作風奢靡腐化。
大搞個人山頭主義,成為某些人的附庸,熱衷於小集體小團夥。
尤為惡劣的是,在自己的違法亂紀行為即將敗露的時候,畏罪潛逃,企圖逃往國外,嚴重破壞了d和政府的形象。
陳滿春作為領導乾部,放棄信念,完全違反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依據《處分條例》、《政府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國家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經廣南省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給予陳滿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所涉犯罪證據一並移交給廣南省雲州市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廣南省的這個通報雖然很長,但和其他的落馬官員比,似乎並沒有什麼兩樣,如果真要說有什麼大的區彆的話,那就是增加了他一個畏罪潛逃。
廣南省委的通報下來之後,東山市委第一時間召開了市委常委擴大會議,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領導還有四套班子的所有主要成員也都參加了常委擴大會。
這個市委常委擴大會議主要就是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場,同陳滿春劃清界限。
市委書記徐雨萌一臉嚴肅的說道:“東山市委市政府完全支持省委的決定,堅決服從,同陳滿春劃清界線,我希望東山市的所有乾部也要以陳滿春為戒,同一切腐敗行為做堅決的鬥爭!反腐永遠在路上,反腐沒有完成時,隻有進行時!”
徐雨萌發言後,代理市長齊光輝、市委副書記黃和森等所有與會的乾部先後發言,表示同陳滿春劃清界限,同時批判陳滿春的所作所為。
陳滿春的事暫時告一段落。
幾天後。東山市委再次召開常委,討論推薦東山市政府班子問題。
之前,齊光輝被暫時命名為東山市代理市長,現在陳滿春已經確定落馬了,東山市必須有一名正式的代理市長,等過一段時間後再召開人da會,在會上去代轉正,正式任命為東山市政府市長。
徐雨萌提議繼續由齊光輝代理東山市市長,副市長陳明任山市常務副市長,並州市駐中州辦事處主任寧龍任副市長。
現在的東山市委常委會已經今非昔比了,一邊倒的支持徐雨萌的提議。
隨後,東山市委、市委組織部把這一推薦決定上報給廣南省委、廣南省委組織部。
很快,廣南省委、廣南省委組織部批準了東山市委和東山市委組織部上報的這一決定。
東山市委、市委組織部也向全市各部委辦局、市直機關、五區九縣下達了齊光輝同誌任市委副書記、代理市長,陳明同誌任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寧龍同誌任市政府副市長的通知。
調並州市祝中州辦事處主任寧龍到東山市任副市長,徐雨萌是深思熟慮過的。
隨著陳滿春的落馬,東山市的反腐倡廉基本告一段落,現在的東山官場基本上是河清海晏,那麼下一步東山市委、市政府的核心任務肯定是發展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