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胡誌輝同誌呢,我承認他懂農業,知農業,但他曾經在擔任市農業局局長期間,給我市的菜農們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造成菜農們集體聚集事件,那一次,市財政拿出了7000多萬元才平息了菜農們的聚集事件,胡誌輝同誌也因為這件事從農業農村局局長降成了副局長,胡誌輝給我們的教訓不可謂不深啊!重新啟用這樣一位犯過錯誤的同誌,我不讚成。”
劉廣群之所以這麼說,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希望引起在座的常委們的共情。
要知道,當初決定把胡誌輝從農業農村局局長降為副局長的時候,有少人當時就是常委,在那次常委會上是舉手同意了的,現在又讓他繼續擔任農業農村局局長,那不是打自己的臉嗎?
劉廣群的話,或多或少的還是起了作用。
不少常委的臉上也覺得自己火辣辣的。
誰擔任市農業農村局局長,書記的態度很明顯是支持胡誌輝的,市長的態度也很明顯,是支持田芳芳的。
當初舉手同意把胡誌輝降為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說心裡話,大家都有些違心。
那場天災其實隻不過是個借口,本質還是權力鬥爭。
當時市長劉廣群想安排自己的人,胡誌輝又是屬於那種不是劉廣群的人、隻知道乾事的那種,正好借群眾聚集那件事,把他從局長降成副局長了。
大家舉手同意,是不想得罪劉廣群。
現在想想,當初自己本來就沒有堅持原則,現在如果再支持胡誌輝擔任農業農村局局長,不正好說明當初同意撤掉胡誌輝的農業農村局局長職務是錯誤的嗎?
對自己來說,確實是件打臉的事。
但如果推薦田芳芳擔任市農業局局長,不但是對全市200多萬農民不負責,豈不是在當初的錯上又繼續犯錯?
是錯終歸要改。
大部分常委還是有使命和擔當的,絕對不能再錯誤下去了。
今非昔比。
何況從政治正確的角度出發,也必須要支持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