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巨斧武者,親傳弟子(1 / 2)

“不是吧?”

“怎麼會這麼快?”

“作弊了?”

“不可能,巨斧決鬥場,不可能作弊。”

“況且我等的眼界,何等高明?區區一個恒星級二階,如何作弊?”

“天才?絕世天才!”

一下子,因為經過宣傳後,大家都知道了這是一個與眾不同的天才在進行巨斧武者的考驗。

所以此刻過來的人裡,不乏域主級的高手。

收徒的想法,突然就開始蔓延。

而且一發不可收拾。

秦昊轉身離開,剛到休息室,就有無數的信息發過來。

甚至還有不少視頻請求。

科爾森道:“你有99條,不,如今是九千條新消息傳來,還在不斷的增加。”

“靜默,接收但不回複。”

秦昊對此早有所料。

一個恒星級的小家夥,如此的天才,肯定會被某些人看中的。

收徒,可不僅僅是收徒。

未來,等徒弟崛起,也是可以依托後背的戰友。

甚至,還可能是救你命的同伴。

就好像是大夏那邊的道友一個道理。

隻可惜,他們注定了空期待一場。

因為秦昊早就已經決定了要拜幻蝶王為師。

除非,有尊者乃至於宇宙霸主要收徒。

否則,其他的不朽,應該都不是幻蝶王的對手。

最多也就是持平。

這可是一位封王無敵的存在。

而且,是一位幻術師。

幻術師比武者更難對付。

卡司通走了進來,臉上帶著驚疑不定,不過馬上就換上了笑容。

隻是還不等他開口,秦昊就已經拒絕了他:“你不用多說,我來此決鬥,正是完成幻蝶王的考驗。隻要我成為巨斧武者,就可以成為幻蝶王的弟子。”

卡司通的話卡在喉嚨裡說不出來,極為難受。

但更多的,還是震撼。

幻蝶王,他知道啊。

雖然不知道其具體,但這個名號卻是知道的。

那是巨斧決鬥場的一位封王強者。

實力,非同小可。

雖然乾巫宇宙國的不朽,比黑龍山帝國的不朽要強大不少。

但不朽和不朽也是不一樣的。

這一位幻蝶王,實力極為強大。

托他來說情的,不過是幾位域主級巔峰的強者。

就算是一位隨意的不朽級強者,都完爆他們。

何況還是一位封王呢?

光這個名號,就可以嚇退無數人。

至少,秦昊在乾巫宇宙國,不遇到少數的那些人,都可暢通無阻。

他苦笑,不過接下來的安排,就更熱情了。

這一位,很可能成為一位不朽封王強者的弟子。

地位,豈是他可比的?

宇宙級算什麼?

不自覺的,卡司通的背部都稍微彎曲下來。

秦昊卻若有所思,這個卡司通還不錯,如果有意向的話,或許可以挖過來,替自己工作。

他的年紀好像也不是很大,還有不少的潛力可挖。

界主級也未必沒有機會。

不過暫時,秦昊並未開口。

接下來,每一場戰鬥,秦昊都“全力以赴”。

五行領域全開,他需要在戰鬥中,升華領域,寄希望於,能夠領悟法則。

其中的土屬性的領域,也已經在某次戰鬥中領悟。

如今的他,已經五行俱全。

而且火和金這兩種,已經法則入門。

而水火是秦昊最早領悟的領域屬性,秦昊還有一招水火絞殺,也是一招殺手鐧。

經常演練之下,水屬性法則也接近入門了。

他之所以要求加速,也知道會加強戰鬥的強度。

秦昊還是答應了下來,在生死之間,完成突破。

至於被殺死的人,同意來參加巨斧決鬥場的,早就有此覺悟了。

至於他自身死了可以複活,那也是自己的本事。

所以接下來的戰鬥中,秦昊將全部的五行領域用出來,並且在一次次的戰鬥中,慢慢的升華。

在第六百五十場的時候,秦昊在使用水火絞殺的時候,成功的將水屬性升華,水係法則入門。

當時在場觀看決鬥的人,頓時陷入震驚當中。

此後,想要收徒的人,比以往都更多。

而且界主已經下場了。

甚至還有不少不朽讓人帶話過來,有意考察。

其實,隻要秦昊願意,這幾位不朽,也都願意收徒。

不過都被秦昊拒絕了。

第七百場,秦昊的土屬性領域晉升九重。

第七百五十場,秦昊的五行單屬性的絕招,已經創造出來。

或者說,不是創造,而是修煉而成。

乾陽界的天煉穀有不少的典籍,五行法術都有。

秦昊隻要拿來修行就是了。

第七百八十場,秦昊的對手,已經是恒星級巔峰的對手了。

但就算是如此,也基本無法給秦昊帶來任何的威脅。

觀眾都覺得有些乏味,畢竟一麵倒的戰鬥,不是他們喜歡看到的。

秦昊又拒絕了所有人的收徒,儘管秦昊讓卡司通隱晦的表示了,自己是一位大人物的弟子。

那些人仍然有些不高興,一番表示後。

卡司通來和秦昊商量,隨後,秦昊的對手,就開始變成了宇宙級。

巨斧決鬥場再次宣傳,轟動了整個乾巫宇宙國。

來觀看決鬥的人,比之前還多。

巨斧決鬥場借此,又大賺一波。

第八百場,秦昊有些吃力,不得不放開修為,晉升恒星級三階。

第八百一十場,晉升恒星級四階。

等到第九百五十場,他已經晉升了恒星級巔峰。

至於能量?

秦昊一點都不缺,鴻蒙鏡的靈池聚集宇宙能量的速度極快。

至少不是他能用完的。

除了一座靈藥園,秦昊還連通了靈藥園和世界戒指,讓蝶翼族一起照顧,都用不完。

第999場,土屬性後來居上,成功領悟了土屬性法則入門。本站域名已經更換為()?。請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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