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出準備好的合同:“你看看這個,有要求可以提。”
鐘遇宵挑了下眉:“這是什麼意思?”
“約法三章。”
郗時坐正了些:“相信你對我也沒有感情,合同一式兩份,結了婚之後我們就是一張床上的……咳,合作夥伴,互幫互助,一起實現利益最大化。”
“郗大少在晨曦國際擔任什麼職務?”
郗時不知道他為什麼這麼問,如實答道:“沒有實職,股東之一。”
難道鐘二是想衡量一下他有沒有合作的價值?
“股東啊,那看來日常生活中不會接觸到公司的業務。”鐘遇宵按著那張紙,手指輕點兩下,“絕大多數人都不會把睡在同一張床上的人稱為合作夥伴。”
也不會拿一張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合同談判。
小孩子過家家嗎?
看到ps後的一連串內容,鐘遇宵差點笑出聲。
誰告狀誰是狗,用不用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許變?
大少爺童心未泯啊。
“你不想和我當合作夥伴?”
那是想假戲真做嗎?
郗時喝了口咖啡,不自覺直起了腰杆,就說他的魅力無人可擋,哼哼。
鐘遇宵不置可否:“郗家買不起第二張床嗎?那等我們結婚後,我買一張新的床。”
鐘遇宵找服務員要了支筆,瀟灑地簽上名字,簽完之後又在最上麵劃了兩道,遞給郗時一張。
兩個簽名排在一起,不分上下,鐘遇宵的簽名龍飛鳳舞,圓珠筆寫出了勢如破竹的鋒芒氣勢,郗時覺得自己的簽名就夠張狂了,沒想到鐘遇宵比他還張揚。
最引人關注的是合同上方,甲方乙方的名頭被劃掉了。
鐘遇宵解釋道:“我們之間不是誰有求於誰的關係。”
說的也是。
這合同簽得比他想象中還容易,鐘遇宵連要求都沒提,自然不是他的乙方。
郗時收起那張紙,一切順利得讓人不敢相信,不應該啊,鐘遇宵的反應好像太平常了些:“現在是不是要說一句合作愉快?”
鐘遇宵看了他一眼,隨手將合同揣進口袋:“新婚快樂可能更合適。”
郗時動作一頓,心跳突然漏了一拍。
撩人撩慣了的郗大少馬失前蹄,被未婚夫輕飄飄的一句話給撩到了。
他要和麵前這個男人結婚了,他們會共同生活一輩子。
不對,是一年。
一年和一輩子相比,十分短暫,但對一個月能換十幾個床伴小情人的郗大少來說,一年又十分漫長。
郗時從來沒想過要和一個人建立長久的持續性關係,答應結婚也隻是為了應付郗崇陽,但此時此刻,他突然不那麼排斥這樁婚事了。
大概是被男色所惑。
大少爺故作隨意道:“行吧,那就新婚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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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順利結束,鐘知禮期待的大打出手沒有出現,可能是臭味相投,鐘遇宵和郗時一拍即合,迅速領了證。
從民政局裡出來,郗時讓鐘遇宵先上車:“等我一下,我去買點東西。”
早上他去鐘家接了鐘遇宵,行李也捎上了,結完婚兩人直接去郗崇陽準備的婚房裡住。
同居。
合法的。
鐘遇宵正在拍結婚證,鐘母問他要照片,餘光瞥到了一束姹紫嫣紅。
郗時剛剛去路邊買了一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