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四十四章 蓋棺定論(1 / 2)

承包大明 南希北慶 8139 字 8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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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作為一個帝王,萬曆並不糊塗,他非常清楚當下的局勢。

禮教並不是多餘的,孔聖人說得也不是廢話,這無規矩不成方圓,這是不可少的,隻不過不一定非得是儒家。

他們一手埋葬禮教,那麼必然要有新得思想來彌補這個缺失。

這個新思想就是法家!

關於這一點,他們帝商組合是早就商量好的,萬曆其實也非常清楚衛輝府的成功,多半都是依靠法家,而要管理流動性的商人,儒家就顯得有些心有餘而力不足,唯有才法家才能管理好。

而自孔孟以來,儒家的許多經典都是臣與君的對話,這個地方也會出現缺失的,如果補不上,也是不妥得。

既然要引入法家,必然要將這一部分也給補上去。

郭淡畢竟也不是職業政客,他並未想得這麼深,這個隻有帝王自己去考慮,郭淡就隻是考慮到怎麼維護資本的基本盤,他提倡法家,主要是為了要確保商人的財產不被官員隨意侵犯。

而對於萬曆而言,他現在是真的覺得商人其實比農民更好管,隻要我控製住資源、運輸,就可以很好得控製住商人,而農民的話,他們其實更依賴鄉紳,皇權不下縣,皇帝無法直接去控製他們,導致皇帝必須要依賴鄉紳。

萬曆已經厭惡這種合作。

萬曆決定引入“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確定法家的地位。

其實在這兩者之間,萬曆也是深思熟慮過的,他認為儒家完全就是依照儒家經典,是不需要任何證據的,隻要二者有關聯,就可以拿來說,關鍵這解釋權不在自己手中,大臣們永遠可以拿出正當的理由來阻止他的想法。

但是法家不同,因為法家是要有明文規定的,可不能張口就來。

而立法權在帝王手中的。

他可以製定對帝王有利的律法,其實也都不用特彆製定,因為就現有的律法,帝王真不太可能犯法,就算他想,他都沒有機會,他主要用來限製官僚集團,利益集團。

另外。

他也是一個商人,而且大明最有富有的商人,他如今並非那麼倚重國庫的稅入,他更偏向自己的買賣,而律法是能夠確保商人的財產不被侵犯,他這也是給予自己財產雙重保護。

說到底,就還是屁股決定腦袋。

......

雖然如今大勢已定,但是還有一個問題沒有處理好。

就是永寧公主。

關於這個問題,一直都沒有給出解釋。

雖然這都已經不足為慮,他們的盟友是百姓,百姓才不會在乎這個,禮教就已經這樣,那麼誰還質疑永寧公主。

這有什麼不對?

但是贏就要贏得漂亮。

決不能留給人詬病的地方。

李太後突然下旨昭告天下,承認李芳塵就是永寧公主,並且表明這都是她的決定。

同時也將其中內幕告知天下人。

起因當然是因為馮保為了幾萬兩,將永寧公主許配給一個短命的商人之子。

關於這個故事,大家都知道。

同時李太後也告訴大家,當初永寧公主確實跳河自殺,也是郭淡救了她。

為了保住女兒的性命,她就決定讓永寧公主永遠地離開皇宮,希望她能夠在外麵重新獲得新生,原本打算等到永寧安定下來後,她就以永寧公主病逝為由,徹底將此事埋葬於土下。

不曾想還是被人知曉,而皇帝隻是為了維護我,才對此避而不談的。

此事看似沒有反轉,反而是坐實那些謠言,但對於肥宅而言,這是一個巨大的反轉。

之前大家都將火力集中在肥宅身上,肥宅是打死不開口,結果這都是太後的決定。

這.......!

萬曆隻是出於孝心,才扛下這一切。

馬上萬曆那邊下旨昭告天下,表示這事與太後無關,都是朕做得決定,你們不爽就衝著朕來,彆去打擾太後,並且還正式決定,賜予郭淡駙馬的身份,你們越罵,朕就越要這麼做。

大家對此隻能說,乾得漂亮!

百姓都支持皇帝。

就該這麼做,憑什麼不行。

他們不認為這是帝王的事,他們認為這是自己的事,許多人都經曆過這種事。

萬曆這人設簡直無敵啊!

完美帝王啊!

那些曾經質疑萬曆的人,頓時就被人罵得狗血淋頭。

你們一方麵講孝道,可另一方麵又詆毀一個孝子,你們究竟想怎麼樣。

同時也沒有人責怪李太後,他們覺得李太後這麼做不為過,她隻是作為一個母親,為求保住女兒性命,但同時為求維護皇室的尊嚴,不惜將女兒驅逐皇室。

這多麼殘忍啊!

至於朱堯媖更是備受同情,其實之前那樁婚事,就已經讓人非常唏噓,關於這事,民間知道的比皇室要更加清楚,那駙馬是一個商人之子,市民都知道那就是一個短命鬼,那牙商就是拿錢給自己兒子去衝衝喜。

拿公主來衝喜。

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啊!

不少人都寫信送去牙行。

你們一定要幸福。

讓郭淡一定要保護公主,不要讓她再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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