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武林爭霸(二更)(2 / 2)

規則是用聖旨寫的,由常則當朝朗讀,總結大概是以下幾點:

一、不允許私人舉辦類似活動,若是私人小範圍內的評選,不得以任何形式收銀子。

二、支持所花費的銀子不得超過家財的十分之一,不得因此而欠下外債,不然犯事者判處三個月的有期徒刑,放貸者同刑。

三、若是因為支持者不同而發生的鬥毆現象,亦判處三個月及以上的有期徒刑。若是致人傷亡,按照大宴律法,刑罰翻倍!

在聖旨的最後,還著重提出,這是一項豐富百姓生活的娛樂活動,希望大家可以享受娛樂,而不是沉溺在娛樂之中,做出什麼傷人傷己的事情。

原本聖旨到此就應該結束了,但華墨兮還補充了一句,算是警告和威脅,她表示若是搗亂的人太多,出現的事故太多,她會考慮永久性停止任何節目的錄製,但若是有人故意潑臟水,但凡被抓住,無論是同謀還是主使者,罪行全部翻倍!

聖旨頒發的時候,華墨兮已經開始著手錄製《武林爭霸》的第一期節目,此時他麵前站了兩百餘人,都是身懷工夫的高手,其中雖然絕大部分都是男子,但卻也有部分女子。

“各位俠士,俠女,《武林爭霸》的第一期錄製馬上就要開始了,各位可是做好準備了?”華墨兮站在台上,目光冷冽的看著台下眾人。

眾人的目光中都飽含期待,齊聲應答道:“準備好了!”

旁人可以將《武林爭霸》當作是一個樂子一個節目來看,但是來這裡參加節目的,卻大多都是抱著爭奪第一高手的稱號來的。

“好,那就由我公布第一期比賽的規則!”華墨兮指向一旁的數十個擂台道:“我為諸位準備了二十個擂台,大家可以隨意選擇其中一個上去,兩兩成為對手,勝者為王,敗者為寇!”

相比於《花魁大秀》的娛樂性,《武林爭霸》也變得殘酷許多,這大概也是一種另類的文無第一武無第二的比試!

比賽開始,華墨兮這次沒有選擇邀請評委,而是邀請了許多觀賞嘉賓,零零總總加在一起總計有十二位。他們沒有評分權,卻有一次救人的權利,不限於第幾場比賽,隻要是他們看好的選手輸掉了比賽,他們就可以行使一次救人的權利。

華墨兮在比賽開始前,也公布了這項規則,當即就有選手表示,這樣會不會不公平?

而麵對質疑,華墨兮十分坦然的回答道:“你比身邊的選手高了半個頭,會不會覺得不公平?”

那人當即就紅了臉,爭辯道:“這怎麼能一樣,又不是我讓他長這麼矮的!”

“所以說這個世界上原本就有許多不公平的事情,而這一點對所有人來說,又都是公平的。”華墨兮說完看向在場眾人,“規則是我的定的,不願意遵守的,隨時可以退賽,絕不強求!而這一點對於諸位來說,是絕對公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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