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關鍵時刻,屁股坐的要正,就算是違背法律和自己的職業操守,也得維護大唐特區,或者唐先生的利益嘛。
端人家的碗、吃人家的飯、拿人家的錢,這都是應該做的,司法人員也是要“恰飯”好吧。
否則,也就沒有那麼多,明知道當事人罪大惡極,還要去幫他們做辯護的律師了!
從航康選調人手,去組建一個類似國內檢察院的部門,並不是唐偉東的突發奇想,而是早已有的計劃之一。
不光他會從航康調人成立檢察署,負責大唐特區法院、審判等工作的律政司長或者司法部長,他還想從蓮花島選聘人員呢。
這樣做的目的,同樣是為了製衡。
到時候,大唐特區就會形成一個由國內(軍方,龐軍。民政,王德發)、星島(經濟)、南洋本地(外交,吳慕言)、蓮花島(律政)、航康(檢察),以及由唐偉東嫡係親信掌管的財政,等幾方人員交叉形成的權利架構。
這些人,各不統屬,有的還會不定期調換,這樣也就最大限度的壓縮了,他們沆瀣一氣、暗通款曲的空間。
他們也不需要搞什麼人際關係,隻需要管好自己分內的一攤子事就好,不同出身的人,還能起到一個互相監督的效果。
這麼多人裡,怎麼著也能有一兩個心向唐老板,堅持本心,不會叛變的吧?!
隻要他們擰不成一股繩,無法為了私利,形成合力,那唐老板也就放心了!
這樣的操作,並不是多麼的驚世駭俗。就像大唐特區旁邊的文來,他們就會聘請航康特區的法官,以個人身份出任文來的司法專員,一般任期為三年。
就連航康特區自己,都會聘請外籍法官呢,大唐特區聘用點航康和蓮花島、以及星島、國內的相關專業人士,出任一些職位,這不是很正常的操作嗎?
這不是更能說明,大唐特區是一個極其包容的地方嘛!
其實這種製衡,玩兒的最溜的,還得要數晉朝的司馬家。
也就是那個玩兒大製衡術玩兒的,差點把漢民族給玩兒沒了的那個司馬家!
司馬炎為了給他的“傻兒子”司馬衷,留下足夠的後手,就將皇後家,也就是司馬衷他外公楊家,作為外戚,拉進了朝堂,以防止宦官乾政。
為了製衡外戚,又將司馬家的一堆人封王,賦予他們軍權,讓他們鎮守各地。
一旦朝中有事,就可以隨時起兵,進京勤王!
為了製衡這些諸侯王們,司馬炎又將一堆胡人,遷到了這些諸侯王的鼻子底下,讓他們不敢輕舉妄動。
為了製衡胡人,又將這些胡人的兒子們,集中收攏到了京城,讓宦官們教他們學習中華禮儀和文化,準備回去繼位。
這就是司馬家,所謂的“四方製衡術”!
隻是沒想到,這個大製衡術最後玩兒崩了,互相製衡的這些人,一起反了司馬家,給他們來了個造反“全家桶”。
然後司馬衷就遇到了,外戚、宦官、後宮乾政、諸侯王火拚、清君側、爭皇位,五胡趁機禍亂中原。
而製衡術失效後,何不食肉糜的司馬衷,也是死的奇葩,竟然在吃餅的時候被噎死了,也有說是被其他諸侯王給毒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