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最深的團夥,自然就是陳衙內、陳厲生了,畢竟有老子罩著嘛。
他主要是走私汽車的,順帶著還會走私點成品油,所以他的稱號是“走私汽車大王”。
他們這些團夥,倒是各有分工和側重點,互相守著自己的生意不越界,彆說,還挺講江湖道義的呢!
紙是永遠包不住火的,這世上就沒有不透風的牆,並不是所有人都是瞎子,戰江如此的明目張膽、肆無忌憚的走私,最終還是被捅了上去。
於是,從去年(玖捌年)九月份開始,由中字頭的部門親自出麵組成領導小組,並從有關單位抽調精兵強將,組成聯合工作組,調查處理戰江存在的嚴重問題。
在得知這一消息後,有的人跑了,但大多數人還是被抓了。
像幾個走私團夥的頭目,李深、林春華、拉曹秀康下水的張猗等人一個沒跑掉,還有更多的乾部和官員被抓。
僅僅是海關一個部門,涉案人員就達到了132人,其他的加起來更多,這還不算那163個自首、主動交代問題的呢,總數的話,至少有大幾百人。
可能是顧忌到影響,也可能是有些人不值當的拉出來“示眾”,反正在玖玖年公開審理這起案件的時候,隻拖出來了八十多個人。
最後的判罰結果,可能很多人也能猜個八九不離十!
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行賄罪並罰,判處那幾個走私團夥的頭目,李深、張猗、林春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走私頭目鄧崇安(陳衙內手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以受賄罪,判處戰江海關關長曹秀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並罰,判處調查處處長朱向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上麵這些都是“真”死刑,不帶“緩”的那種!
他們六個倒是“不服”,提出過上訴,卻被直接駁回了。
當然,還是
這其中就包括,被判處死緩的戰江一哥陳銅慶,以及三大走私團夥、“三大王”之一的陳厲生父子二人。
還有副市長楊衍青、邊防分局局長鄧野及政委陳恩等人,也是死緩。
另外還有二百多公職人員,受到了紀律處分,算是逃過了一劫,沒有受到法律的嚴懲。
同樣是“旗鼓相當”的三大走私團夥頭目,李深、林春華都被斃了,甚至連陳厲生的手下鄧崇安都判處了極刑,而陳厲生雖說也要坐十四到二十年牢,但至少命是保住了。
六五年出生的他,即便是在裡麵待二十年出來,也不過才五十來歲,就算想生孩子都還來得及,啥事都不耽誤。
這又有點跟慕馬大案中的劉勇類似了,沒事老往衙門口湊乎啥?
你看,一出事,你死了,人家十幾、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這事你哪兒說理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