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望過父親,安慰過母親之後,徐景、徐斌、陳愛民幾人,走出來跟老唐家和老徐家一堆人坐到了一起,一邊了解著事情的經過,一邊感謝著大家的幫忙。
病房裡不能抽煙,但在樓下就沒人管了,做為老徐家的長子,徐景這時候就得頂起事來。
他摸出隨身帶著的藍嬌(藍盒的嬌子煙),挨個人散了一圈兒,然後又一個個的親手幫大家點上。
這堆人裡,不是他舅、就是他叔叔大爺,都是他的長輩,即便他是個“當官”的,也得自覺把態度給端正咯。
一群人正說著話呢,三名警察走了過來,問他們道:“你們是老徐家的人吧?我們是市公安局刑警隊的,過來了解點情況!”
交通肇事,如果情節輕微的條件下,是由交警部門的逃逸科來負責處理、追逃的。如果情節嚴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則會移交公安刑警來處理,這就屬於交通肇事罪了!
在這起案件中,雖說沒有造成人員死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但畢竟也是致人“重傷”,如果硬要“上綱上線”,移交刑警來處理,也能說的過去。
關鍵就看公安部門的態度了。眼睛一閉,這事就歸交警管了,眼睛一睜,不好意思,這事刑警就接手了。
交警和刑警,雖說都是公安部門,但對於肇事方來說,這起案件歸哪個部門處理,對於他們將要接受的“懲罰”結果來說,很可能就不太一樣了。
不用問,這事陳愛國雖然沒有出麵,但換部門來偵辦,這背後應該還是有著他的影響力。
當然,這也算不上是“徇私舞弊”,隻是在法律規定的合理範圍內,從嚴、從重,直接就對案件來了個“頂格”處理罷了!
或許很多人會說,說到底,這不還是沾了權力的光嗎?若是個沒有任何背景的普通人,相關部門還會如此“重視”嗎?
這話說的沒毛病,不可否認的是,這種事情你可以不滿,但在真實的社會中,“特權”就是一直存在的。並不會因為你的不滿,他就會消失!
一場同樣的車禍,換成兩個不同的人,一個是縣長的爹,一個是莊稼漢的爹,你覺得相關部門的重視程度會是一樣的嗎?
僅就這件事而言,陳愛國隻是稍微“重視”、“關注”了一下,並沒有動用手裡的權力,去做一些超脫於法律的事,已經算是相當的自律和克製,恪守住了基本的底線和良知。
麵對警方的問詢,徐景很自然的站了出來。對方看到一身戎裝的徐景,微微一愣,回過神來後,馬上向徐景敬了個禮。
雖說地方和軍隊互不統屬,但人家徐景再咋說也是個副縣團級的乾部,級彆比麵前的這幾位警員可要高多了,最起碼的尊重還是要的。
徐景回了個禮,沉聲說道:“我是傷者的家屬,有什麼事你們問我就好了。”
由於當事人徐斌的父親還沒清醒過來,刑警隊的同誌隻能先從外圍入手,走訪相關的知情人和目擊者,收集一些對案件有價值的信息。
在雙方交談的過程中,自然是說到了肇事者逃逸的事,之前對此還一無所有的徐斌,一聽撞人的跑了,到現在都沒找到,當場就炸了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