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怎麼說呢,鈴花也是真仗義,麵對這種送上門兒的機會,她竟然向對方直言,“我們是一個組合,要簽就一起簽,光簽我自己,我不去”。
或許,也正是因為她的這種“仗義”,他們這對組合,才一直保持著五五分賬的模式,才讓他們這對組合的生命力,如此的頑強且長久吧!
可能孔雀唱片是真覺得鈴花非常有潛質,所以為了簽下她,也就勉為其難的連小曾一起簽了下來。
不過,簽了約就相當於是賣身了,以後怎麼發展,就得都聽唱片公司的,於是,兩人的位置就徹底的倒換過來了,鈴花成為了主唱,小曾則變成了“歐耶哥”、“yoyo哥”,......
就像曾義在開講啦裡,第一次公開說的那樣,鈴花是簽約,他是被簽約。
他說,後來在一個酒局上,唱片公司的老板,趁著酒勁兒,第一次告訴他,公司本來沒想著簽他,是為了簽下鈴花,才捎帶著把他簽下來的。
他屬於是“贈品”,“買一贈一”,買的是鈴花,贈的是他!
這是他第一次知道,他被簽約的內幕,之前鈴花跟唱片公司的談判內容,他根本就不知道,鈴花從來就沒跟他提過。
他說他聽到後,心裡翻江倒海,很不是滋味,而且還有滿滿的失落感。
以前,他是鈴花的“領導”,他是主唱,鈴花隻是他身邊的配角,現在突然一下掉了個個,他成了鈴花身邊的配角,讓誰,誰心裡估計也不好受,心理上有一定落差是難免的!
兩個人,一個組合,鈴花大段大段的歌詞,哇哇的在那裡唱,他就隻能在一邊,“yoyo、yoyo、歐耶、歐耶,留下來,......”
就像他開玩笑說的那樣,“鳳凰的歌土,跟我又有什麼關係呢?我才幾個詞兒啊!”
後來鳳凰組合紅得發紫之後,在路上人家看到他們,激動的要跟他們合影,最搞笑的是,路人直接把手機塞到了他的手裡,把他“扒拉”到一邊,然後拉著鈴花和另一個小夥兒,很客氣的對他說道:“小夥子,麻煩你幫我們和鳳凰組合拍個照,......”
熬啊熬啊,最後終於熬出頭了,他如願以償的又開始當“主唱”了,歌詞也多了起來,結果聽眾卻不“買賬”了。
因為他當主唱唱的歌,難度太大,大家不會唱,不會唱,......
唐偉東不知道他們是怎麼火的,但卻知道他們能火到什麼程度,唐偉東不知道他們哪首歌最火,但卻像很多人一樣,隻要聽到他們歌的旋律響起,就算不知道歌名,多少也能跟著哼哼兩句。
這樣一對兒火到沒邊兒的、且生命力如此長久的組合,這會兒竟然還在混夜場,還在以草台班子的形式,混“野攤子”,這在唐偉東看來,簡直就是暴殄天物!
於是,他轉頭問服務生道:“這兩個演員,跟你們歌舞廳簽的是藝人合約還是工作合同?”
服務生哪知道這個啊,茫然的搖了搖頭,示意自己不清楚。
蔡五心思一動,好奇的問唐偉東道:“東哥,你看上這倆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