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千萬彆妄想著對欽差下手哈,前兩個月汕村那邊才殺的人頭滾滾,這會兒血還沒乾呢,想對抗欽差,那是不知道死字怎麼寫嗎?
不對抗,說不定還能少死點人,敢對抗,死的那可就不是一個兩個了!
有了汕村的前車之鑒,所以,這次的調查進行的非常順利。
在事發一個多月後,七月十七日淩晨三點多事故發生,一直到八月二十日晚上八點多,七個礦井作業麵的水才全部排乾。
經過“查數”,一個一個的清點過後,在此次透水事故中,共有八十多人遇難。
事故的起因是因為非法開采、違章爆破而引起的。——黎老板的礦廠在生產作業的時候,是在安全整改期間,按照要求,原本是不允許下井作業,需要停產整頓的。
這隻是此次礦難的起因,而真正聳人聽聞的,還是在調查期間,拔出蘿卜帶出泥的、順藤摸瓜查出來的其他事情。
比如,調查組直接通過當地火葬場的數據調查到,去年(貳零零零年)當地礦企“因工”死亡人數為259人,當地卻隻上報了57人,隱瞞了200餘人。
今年一到七月份,當地礦企“因工”死亡人數為264人,當地的統計數字卻隻有94人。
——以上還隻是火葬場有據可查的數字,至於那些沒有通過火葬場的,比如塌方掩埋、隱瞞處理、土葬等的數據,是不算在內的。其中的原因,你懂的!
比如,當地一共有269個礦井,竟然絕大多數都屬於是非法開采,正規的反倒是成了“稀罕物”。
這些非法礦井為爭搶國家資源,不顧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沒有必要的防水措施,有的還相互貫通,從而才導致一礦透水七礦被淹的慘劇發生。
至於最後的處理結果,也算是“大快人心”吧,當地官方的主要領導和礦主,基本被一鍋端了。
——大家記住一句話,鐵總在任的時候,官員是有死刑的!
對於此次礦難透水事故的、最終的處理結果是:當地縣委書記死刑,縣長被判有期徒刑29年,副書記判11年,副縣長判14年,……
滇村首富、桂村礦王黎東明數罪並罰,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不過,他並沒有坐“滿”。
嗯,你也可以認為,他是花錢買了一條命。
其數億元非法采礦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所以,有可能被判處極刑的、那個“涉黑”罪名,最後被取消掉了!
受此事故被牽連處理的,還有當地縣裡、地區行署及相關部門、桂村副村長以及相關部門等等的一大批人,總計有128人,受到了上至死刑下到紀律處分等不同程度的處理。
其中有五十多人被擼掉了“帽子”,這些人,都是在南丹礦區分過一杯羹的!
還有桂村當地不少其他的礦企,也受到了此次事故的波及,被摟草打兔子,順帶手的收拾了一波,抓了不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