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六點整,縣公安局,會議室內。
“死者陳剛,男性,26歲,高中學曆,家庭住址為金穗縣富田小區7號樓7-2,該房屋為租住,並且生前是獨居狀態,我們對其房屋進行了檢查,未發現有什麼異常現象,詳細的報告在各位麵前。另外,其戶口所在地為金穗縣大嶺鄉石河村五組,家中父母早逝,照顧其長大的奶奶也於七年前過世。死者生前職業為金穗縣體育路28號Fall?In?Love?KTV服務員。”
“死者被當地人於今天早上9點45分左右發現於南溪橋下,身體浮腫,大腦左側和後腦有明顯被鈍器敲打痕跡,顱骨碎裂,法醫斷定其為死亡原因,除此之外還有左肩的鎖骨碎裂,頸部有明顯血痕,連接鎖骨和被敲打的頭部左側。屍體有被魚類啃食過的痕跡,法醫推斷死亡時間大概是在兩天前晚上,也就是8月11日晚20時至淩晨2時,死者身上並未找到指紋等指向性證據,破碎的皮膚組織還在化驗當中。”
沒有經過修飾的屍體圖片被直接放出來,讓剛吃完飯不久的秦亮又感覺到了肚子一陣翻湧,趕緊喝了口水壓了下去。
“死亡時間稍微縮短了一點啊…”秦亮自顧自地說著。
李淩說完之後,張曉楓趕緊跟上,“以下是發現屍體的環境照片,岸邊淤泥上的腳印已經確定是由目擊者所留下,除此之外周圍無任何的痕跡。結合南溪河的水流方向看,基本上可以確定死者是被拋屍在南溪橋上遊,屍體順水而下被南溪橋的橋墩擋住,但不排除屍體就是從南溪橋上被拋下。”
“南溪橋!?”坐在中間的陽灰突然發話,中氣十足,響徹在整個會議室內,“確定是在橋上拋屍嗎!?”
秦亮被陽灰的聲音震了一下,對方戴著細絲邊框的眼鏡,整張臉有些胖,但卻是板著的,眼鏡下透露出來的眼神像是過年門上的門神那樣有威懾力,再加上龐大的體格子讓他看起來就不是一個好惹的角色。
張曉楓頓了一下,沉默幾秒之後又繼續說道,“首先我們已經達成一致,屍體是在南溪橋上遊被拋屍,然後我們分為了幾個小組,沿著河岸往上遊搜尋了二十五公裡,一直到了南溪河與長江的交彙口。途中除了幾位釣魚的人留下的痕跡外,無任何拖拽痕跡。考慮到南溪河上遊河岸與能行車的道路最近都有著長達一兩公裡的距離,加上死者有一百三十多斤的體重,因此可以斷定凶手是通過汽車等交通工具在南溪橋、玉溪橋、順溪橋這三座橋上進行的拋屍行為。”
看到陽灰沒有繼續說話,張曉楓才接著彙報,“接下來是對三座橋在死者死亡時間區間內的行車報告。經過討論我們將查看監控的時間確定為晚上九點至淩晨三點,通過實際觀察得知,在九點之前通過三座橋的車流量比較大,凶手要拋屍的話不會選擇在這個時間點。”
張曉楓說完之後擦了一下額頭的汗水,“那麼從九點到淩晨三點在這六個小時時間內,玉溪橋通過的車輛一共有232輛,集中在晚上9點到12點這個時間段,主要都是一些私家車和麵包車,有12輛是中型卡車,其中有14輛車牌看不太清楚。順溪橋一共通過的車輛數量為197輛,同樣的主要是麵包車和私家車,卡車數量有17輛,共有15輛車的車牌看不清楚。南溪橋的話,一共達到了205輛,和兩座橋上的車型類似,一共有9輛車的車牌看不清楚。”
“不過有個問題。”張曉楓接著補充,“這三座橋都不是很長,跨度也不大,因此在橋上並沒有安裝監控攝像頭,以靠近縣城方向當做橋頭的話,橋頭離最近的監控攝像頭有一公裡左右的距離,而橋尾方向這個距離是兩公裡,而且…橋尾到攝像頭之間,有多條鄉村岔路口。”
“那也就是說萬一凶手的車過了這三座橋,然後走的是鄉村土路,就不曉得去哪個方向了?”
李淩點點頭,“可以這麼說,即使能夠開上國道被監控拍到,那也會因為有多條鄉村道路混入導致調查取證困難。”
看到陽局長眉頭的褶皺越來越多,陳勇直接站起來提醒,“說關鍵的結果!”
“嗯…我們通過車速對比分析,將陳剛死亡的時間精確到了晚上22點41分到晚上11點44分之間。”
這個時間區間比法醫給出的短多了,陽局長也來了興趣,點燃一隻煙示意他們繼續說。
張曉楓清了清嗓子,“首先我們達成的一致是凶手沒有將屍體拖到河岸邊拋屍而是采用汽車從橋上拋屍的,那麼汽車肯定會在中途停留,至少是在一分鐘以上。所以,隻要計算車輛從上一個攝像頭被拍下直到出現在下一個攝像頭的時間,很容易判斷出來最終的拋屍時間。”
“等一下…”有人提出了質疑,“三座橋離縣城方向的攝像頭之間沒有岔路口我曉得,但橋的另一邊到達下一個攝像頭之間不是有很多岔路口嗎?萬一凶手拋屍之後走的岔路口呢?”